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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给钱一个合法身份
四川省某个地区最近成立了全国首家私人放款公司。据说这样的公司主营业务就是放款放贷,任何人(任何合股人)只需要有500万元以上都可申请成立,任何个人和微小企业都可以向其申请贷款。利息由交易双方自由定价,但必须在央行规定的上限之内。
我以前一直以为这样的民间银行首先应当在经济较发达的珠三角或者长三角地区出现,结果没想到是四川占了先机。此前的浙江一带,早有很多有钱人干起了民间放贷的生意,但由于没领到国家颁给的证件,这样的借与还间的交易一直有偷偷摸摸的色彩。大家都顺利平安时,可以拿这个来邀功,但一旦出现了某些小问题,就很有可能被当成罪过。后来经济学家们大声疾呼,中国应当成立地区性中小银行,以解决当地企业发展和个人企业起步阶段的流动资金的不足。当然,他们也希望给予民间钱庄以更合法的身份。现在,各个城市纷纷成立了这样的中小银行,而地下钱庄也从此开始以正确的相貌长出了地表。
民间钱庄是不存钱的,只拿出钱来借给别人使用,依靠这些钱所产生的利息滚动发展;同时也要承担借款收不回来的可能。所以它们只是传统银行业务的一半。但这一半业务同样让人焦心。城市最有意思的一点就是有许多交易行为可以脱离物质来进行,如果说农村还停留在以物易物或者以钱易物的时代的话,那么城市,交易的方式就有无数的花样了。农村人买一张年画,可能会考虑他的性价比,而城市人买一个艺术品,完全可能凭的是现场冲动。
钱作为经济转换的证明和中间体,它本身是没有任何罪恶的,物与物、钱与物、钱与钱间的任何交易方式,只要双方自觉自愿,理论上都可以很清白,都符合经济的所有要素。但社会仍旧有许多禁忌,不许某种交易的发生,原因,一是社会道德的操纵,二是制度上的认识角度不一样。
中国社会不太可能出现革命,但中国社会肯定在不停地改良。改良也未必都是朝正确的方向走,中国的曲折成本仍旧必须由社会本身来承受。地下钱庄今后能否在中国健康生存,其实开办这些借钱公司的人会仔细考虑。地下钱庄出现的任何波折和风险,也都得由此业的经营者们自身承受。由此我们就看到了制度的义务:他就是给某个方向进行一次鉴别和论证,允许做,社会就会想出其合理和健康的一面;不允许做,社会就会把其可能产生的恶果进行细细琢磨。民间的智慧,民间的心理承受力,民间的苦难承载力,是无穷无尽的,但是,你必须给民间,一个合法的理由去承担。
(不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