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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少儿住院保险制度将于年内建立,覆盖包括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校生、劳务工子女及深圳户籍学龄前孩子等等在内的近百万少年儿童。这确是开年来一个令人感奋的好消息。
先天性心脏病、恶性肿瘤、白血病、脑瘫……这些可怕的名词往往和孩子联系在一起。恶性肿瘤年发病率在0至14岁儿童中约为十万分之十左右,我国每年约有20万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出生。在深圳,因为孩子突患重病导致家庭无力支付巨额医疗费用,而通过媒体呼吁捐助的事情也屡见不鲜。尽管深圳人的爱心不至于因此而稀释,但面对所有的苦难,爱心总是有点无能为力。无法统计,有多少孩子因高额费用而被迫延误甚至放弃了治疗,有多少家庭因此而坠入了贫穷的深渊。有时候,那种为我们所熟悉的热烈募捐的场景,给笔者带来的感伤甚至比感动来得更深刻。
也许有人会转而求助于商业保险,但保险公司不是公益机构,总是会设法追求利润最大化,这种情况下,它当然有理由为诸如先天性心脏病、肿瘤、血液病等重大疾病设立限制门槛,因而,完全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这种意外风险的指望就会落空。更何况,昂贵的商业保险也是许多经济拮据的家庭所难以承受的。
将更多的孩子纳入公共关怀的视野,推行覆盖面更加广泛的少儿医保制度,就成了现代社会一种日益迫切的内在呼唤。我们已经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针对成年人的医保体系,并早已突破了身份、户籍、职业等等限制,怎么能听任孩子暴露在各种疾病的威胁之下呢?孩子是我们的未来与希望,这句话不能成为一种有口无心的说辞,而是一个社会应有的情怀与担当。
数年前,上海就做到了让98%的0至18岁儿童加入了由少儿住院医疗基金演进而来的互助基金,苏州、成都等地也先后进行了这方面的有益尝试。如今,解读《深圳市少儿住院保险暂行办法(草案)》,我们还是可以发现其中的诸多亮点。比如它具有强制性,将参保范畴由原来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一下子扩充到了企业员工与劳务工子女,偿付标准为全国最高,等等。这体现的就是一座城市公正、开放、包容的可贵情怀。
当然,这里面也还存在一些值得进一步细化的地方,例如规定父母一方单位可以报销一半保险费,对那些子女符合参保条件的自由职业者,有没有一个相关规定呢?草案指出,因自付医疗费用数额较大,造成生活水平降至社会救济线以下者,可以申请相关费用救助,是否需要操作细则的跟进?总之,少儿医保将为千千万万的家庭带来福音,有关部门也将在草案的基础上进行听证,广泛征询社会意见,笔者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关注它,推动它,使之能够为孩子们提供更有力的庇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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