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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海南视窗6月25日讯(记者紫荆报道): 在海上乘坐香蕉船冲浪,感受浪漫刺激的海上运动,是不少游客的选择。但乘船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游客的医疗救治费用,究竟谁应来买单?如果仅靠保险金额1万元的游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那么超出的部分景区是否应当负责? 这是24日下午4时许,记者在三亚市旅游质监所,见到前来投诉的重庆游客李先生等人,在向市旅游质监所投诉时,对蜈支洲岛景区的旅游设施安全、紧急医疗救护系统及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提出的质疑。 据介绍,自由人胡海与6同伴,于23日上午在蜈支洲岛乘香蕉船时,同船5人全部落水,胡右臂严重受伤。后送医院手术治疗,景区方面除垫付1800元外,24日经多次催促迟迟不见露面,伤者因欠费于早晨停药。大家原定今晚乘机回返,而事故却未得妥善处理,李先生等人非常焦急,急切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协调解决问题。 他反映,当时大家刚坐上5座的香蕉船,胡海就发现其座位的一条安全绳断裂,但其工作人员对其质询告之无事,称只要抓住前位人员的救生衣即可。当船行至途中突然侧翻,5人全部落水,胡海在翻船瞬间被船体撞击,因右臂剧痛被救上船。之后发现其右臂不能动弹,全身无力,便要求立即离岛上岸救治。船靠岸后,胡因伤势严重,几近昏厥,不能站立。但景区除用药箱简单包扎外,无任何的其它急救措施和设备,连个担架也不能提供。直到40分钟后,伤者才与游客同乘一船,被用凳子抬到车上,送往三亚农垦医院救治。 胡海经紧急诊治,因确定为粉碎性骨折而需住院治疗。当时景区代表财务部经理黄成与出纳2人前来处理相差事宜,并垫付了医疗费1800元,当晚医院为胡海做了正骨手术。双方还约定于次日上午10:00,由黄经理到医院支付其医疗费1万元。但经其同伴、旅游部门多次电话催促、哀求,对方以正在筹钱为由,迟迟不见露面,导致伤者于术后次日清晨即被停药,对其治疗康复造成严重影响。而当电话联系其负责人孙总时,对方表示不怕被告。 李先生表示,蜈支洲岛作为海南省著名景区之一,在对景区内游客娱乐安全根本不能提供相应保障及紧急救治的措施,而且对事件发生后的态度及处理极其怠慢和不力,其行为是对三亚旅游形象已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记者随后于5:10,前往三亚农垦医院骨科住院部,见到正处于半昏迷状态的胡海,刚被打上点滴,缠着白纱布的右臂还插着导血管。据李先生介绍,这是景区黄经理刚送8000元医疗费后,胡海才得以重新开始用药。 记者在医生值班室,见到了正与胡妻刘女士交涉的黄经理。刘女士称丈夫还要住院半个月,自已随身并未带更多的钱,景区现已垫交的9800元仅够一两天的药费,希望景区支付之后的医院费、护理费等。 黄经理表示,景区已为游客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1万元,现共已付出了9800无元,目前已基本够用。刚送的8000元,是听医生建议的金额。除了医疗费送晚了之外,景区在处理此事上无多大的问题。至于安全责任方面,教练都会向上船游客提前演练,并告知具体注意的事项。如果游客在运行途中违规操作,当然应承担主要责任。此事件的具体情况要到现场调查,因自己一直在筹款跑医院,至今无暇作具体调查。 据三亚市旅游质监所人员介绍,蜈支洲岛是近期来被游客投诉最多的景区。仅游客乘香蕉船摔伤事件,今年上半年该景区类似事件有3起,包括2月13日受伤的重庆市一高等院校涂先生和5月23日受伤的成都一大学研究生刘小姐,还不包括未前来投诉的,问题已想当严重。记者看到黄经理在处理刘小姐的医疗费的承诺书上这样写道:“我单位按游客意外伤害保险规定,承担不超过壹万元的医药费,┅┅”。而对于支付超额的医疗费,刘小姐在投诉景区方面材料上写道:“工作人员仍不积极主动解决此事故,并坚决不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客观、公正、合理的赔偿。” 法律人士对此表示,每一名游客作为普通的消费者,都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九大权益。但作为旅游者,一是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益,这是每一名旅游者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权益;二是当消费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时,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益。旅游是一次性的产品,有些旅游者在旅途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不依法投诉,这是不可取的。在此提醒旅游者,应该珍视自己的旅游权益。 而旅游质监所表示,对投诉案既不能裁决,也无执法权,只有通过在双方之间调解,而往往又难以解决问题。而投诉景区但因游客均居外地,不可能长时间耗在这里打官司;而一些景区就抓住了游客的这一弱点,对事故推诿,以达到脱免责任的目的。 据胡海所在医院的医生表示,他还要住院两周,之后的医药费谁会来付,本网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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