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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城市商业银行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的市场定位,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得到加强,各项业务得到较快发展,盈利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2004年6月底,全国共有城市商业银行112家。现有营业网点5154个,从业人员10.7万人;合计资产总额15278亿元,其中贷款余额8488亿元;净资产合计528亿元;总负债14750亿元,其中存款余额12272亿元。资产流动性比例48.63%,备付金比例10.15%。按“一逾两呆”口径,不良贷款余额1049亿元,不良贷款比例12.36%。按照五级分类口径初步统计,不良贷款余额1192亿元,占比14.08%。112家城市商业银行上半年实现利润48亿元。
银监会成立以后,加大了对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力度,要求从今年开始实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在坚持“一行一策,分类监管”原则的同时,提出了“防险、管理、改革、发展”和“全面提高、分类管理、发挥特色、科学发展”的监管思路,要求各城市商业银行全面提高宏观意识,全面了解金融形势,全面树立风险观念,全面掌握监管知识,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完善公司治理,建立良好的经营管理机制和风险内控机制,加快处置不良资产的步伐。鼓励和支持城市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上市和城市商业银行之间的联合与重组等项工作。
为进一步促进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完善经营管理体制和风险控制机制,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银监会将在以下方面加强对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
--加强资本约束和提足拨备,建立审慎经营机制。自2004年开始,城市商业银行应按照“提高贷款五级分类的准确性--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管理思路,分五年提足各项贷款损失准备。
--控制关联交易,防范贷款集中度风险。各城市商业银行要切实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理,严禁股东违规获取银行贷款,切实防范关联交易风险。今后,凡是新参股城市商业银行的企业应当书面承诺不从银行谋求股东权益以外的任何利益,银行要制定严格的关联交易控制制度和办法,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要限期处置,造成损失的要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加强和改进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各城市商业银行应在加强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的同时,重视对信息披露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渠道和机制,逐步对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和年度重大事项等内容进行公开披露,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合法、合规经营,实现长期稳健发展。
--实施改造重组,加强联合,提高整体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城市商业银行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区域经济发展趋势,选择适当的发展模式。当前以及今后几年城市商业银行主要发展方向为重组改造和联合。城市商业银行要通过资产置换、增资扩股,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等手段实施改造和重组,综合化解历史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内控机制。在满足各项监管要求并按照《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达到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等以上水平的城市商业银行,银监会将会逐步允许其跨区域经营。银监会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按照市场规则和自愿原则实施联合重组。通过联合、并购的方式,城市商业银行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共同发展,从而突破单个城市的限制,实现跨区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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