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 免费注册
成功保险网
网站首页新闻关注超级门户买卖保险保险知识百姓保险社会保险保险案例有问必答178圈子成功博客
专业资讯培训基地险种大全保险黄页资料宝库健康生活成功网摘成功贴图保险论坛人才招聘成功搜索
所在位置:成功保险网 > 新闻关注 > 行业动态 > 正文
关键字:
交强险实施过渡期满若未办理暂不处罚
来源:广州日报 更新时间:2006-10-02

    本报讯(记者陈翔)根据保险部门提供的资料,截至昨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全面实施满3个月过渡期。据称从昨日起,交警在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时,都将查验车辆的交强险标志,未办理交强险、未粘贴交强险标志、粘贴假标志都将受到处罚。 
 
 

  但记者昨日发现,广州交警并未开始相关执罚,广州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交警尚未接到上级部门有关执罚通知。根据此前报道,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如果车主没有购买交强险,交警将先扣车、责令补办保险,并处以相当于最低保费两倍的罚款。按照6座以下家用轿车1050元的保险费用计算,罚款额约为2100元。

网友评论:共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更多关于 交强险 链接
·车船税与交强险捆绑淡化了税收的神圣 2007-06-14 11:02:14
·交强险“奖优罚劣” 浮动费率上限初定30% 2007-06-14 09:54:47
·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亮相 2007-06-14 09:32:22
·交强险费率浮动初定30% “好司机”最多节省315元 2007-06-14 08:53:31
·保监会:交强险批复符合规定 9月公布盈亏 2007-06-13 10:49:29
·7月1日起车船税随交强险征缴 纳税上限提高一倍 2007-06-13 10:02:11
·保监会:交强险违规核算将受重罚 2007-06-13 09:58:24
·交强险费率浮动比例初定30% 2007-06-13 09:55:08
·交强险实施一年 保监会全面核查澄清误解 2007-06-13 08:47:11
·为现场固定证据 告交强险律师当庭突撤诉 2007-06-13 08:4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