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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从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从即日起,我市将对宾馆、饭店、歌厅、舞厅、网吧、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全面推行火灾公众责任强制保险。
所谓火灾公众责任强制保险,是将被保险人因火灾造成对第三者的伤害所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承担的一种保险。经营者投保了该险种后,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保险公司将在责任范围内作为赔偿资金的提供者向受害人提供赔偿。最低保额200万元,最高为800万元,对每个受害人最高赔偿10万元。
据了解,火灾公众责任强制保险今年已在成都、泸州、德阳、广安等地全面推行。 (陈法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