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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保险金换来9千元赔款
“村里帮我交了3元保险金,如今换来9000元赔偿金,参加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真实惠。”近日,绍兴县钱清镇岭湖村71岁的杨雅珍老人在家人的陪同下,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公司工作人员手中接过9000元赔款,激动地流下了眼泪。据悉,这是绍兴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首例理赔案。据了解,杨老太居住的房屋属木质结构,约40平方米,已有几十年历史。2月3日傍晚,她外出闲逛时,家中失火,虽经村民全力扑救,但房子仍被烧得面目全非,屋内物品几乎化为灰烬。幸好前不久杨老太已经参加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有关部门及时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定审,当场核定赔偿金为9000元。一周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便将这笔钱送到杨老太手中。
“这项保险的运作模式是‘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广大群众的灾后自救重建能力。”据绍兴县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每户农户年缴保险费10元,其中省财政补贴3元,县财政补贴4元,农户自交3元。参加保险的农户,若房屋发生倒塌等现象,按评定等级标准每户最高限额可获赔1.8万元。
据统计,截至今年1月31日,绍兴县已有18.8万余户农户参加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覆盖面达到100%,其中2565户低保户保费全额由省、县两级财政支付。 (盛新宇 陈耿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