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社区首诊制,长期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也将被纳入社区卫生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记者从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获悉,安徽省2007至2011年城市卫生服务发展规划近日出台,以上的构想也将在2011年前逐步在我省实现。
据悉,在新出台的我省2007至2011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中,到2011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达2000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个左右,社区卫生服务站1700左右,原则上按照每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届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人口达到100%,居民能在社区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本价享受基本医疗服务。
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选择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社区首诊制、收支两条线、药品统购统配零差率销售的试点,探索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有效途径,取得经验逐步推广。省财政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人口人均每年5元的标准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各级政府要按城市人口基数,参考长期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和流动人口数量,设立社区卫生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樊立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