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意你公司将公司章程第3.2条修改为:“公司发起的股东共七(7)家,发起的股东名称及其所持股份如下: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5837.477万股,占总股本的百分之七十五点九九三(75.993%);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股份277.551万股,各占总股本的百分之零点八一六(0.816%);昆明华铁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52.319万股,占总股本的百分之零点七四二(0.742%);安达北美洲保险控股公司(英文名称为ACE INA Holdings Inc.)持有股份6800万股,占总股本的百分之二十(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