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推行企业安全生产雇主责任保险 |
| 来源:中国保险报 更新时间:2007-09-14 |
9月11日下午,大连市召开企业安全生产雇主责任保险工作会议,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和平安财险共同签定“大连市企业安全生产雇主责任保险共保协议”。至此,大连市企业生产再次加固了“安全锁”。
据介绍,本次推行的大连市企业安全生产雇主责任保险,以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机械制造、船舶制造、海上渔业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为被保险人,其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凡被保险人所聘用的员工,于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业务工作而遭受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所致伤、残、死亡;被保险人根据劳动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须承担的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误工补助和医疗费用;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保险人亦负责在约定的分项赔偿限额内赔偿。”
据了解,大连市推行雇主责任保险与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条件审核相结合,凡应参加而不参加雇主责任保险的高危企业,一律按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并取消其申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补贴的资格,以此引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参加责任保险,充分发挥雇主责任保险在促进安全生产、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作用。大连市企业安全雇主责任保险中企业为每个从业人员投保的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5万元。同时,将严格按照一定的比例从保费中提取风险防范基金,加大事故预防的手段和力度。
本次组成的雇主责任保险共保办的人保财险等3家保险公司,是由市安监局、保监局以及评标机构从承保、理赔和综合实力3个方面8个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后决定的。
(王加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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