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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五道防线惠民12万
来源:广州日报 更新时间:2007-10-08
“包容性增长”让发展惠民
今年8月9日,亚洲开发银行在其举办的研讨会上提出了“包容性增长”(inclusivegrowth)的概念。提供充足的社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并保证享受这些服务和设施的机会均等,使社会全体成员都能够获得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是包容性增长战略的实质所在。
让更多的民众分享发展成果,意味着更多的公共财政向民众倾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多次强调:“办好广东的事情,必须注重民生,让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这和上述“包容性增长”的理念可谓不谋而合。
事实上,早在5年前,省委、省政府实施的“十大民心工程”,已经让南粤人民分享到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广东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又提出了“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
前不久,省委、省政府推出的关于解决社保问题的若干政策意见,社会舆论普遍认为,这是让政策的阳光照进社保“盲区”:被征地农民生活担忧将成为历史,城镇无就业居民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保、农垦企业职工的养老和华侨农场职工的生活都有了基本保障。这说明,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力度在加大,步伐在加快,惠及的民众面在扩大。
在广州,市委、市政府推出的《惠民66条》直面民众看病、住房、求学、行路、社会治安、社保、医保、就业等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既明确了纾解民困的具体部门,又列出了问题解决的时间表,实质上是以自我加压的方式,在制度创新中落实社会公平正义的最新努力。借助这样的努力把广州市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富民优先、民生为重”的理念,具体化为老百姓看得到的具体制度。中国社会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杭生高度评价说:“通过这11个大方面66条的非常系统的惠民决定,我们看到了一个能够真正把民生问题放在应有地位的服务型政府的新形象,一个致力于让社会弱势群体也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公共权力的新面貌,一个把促进社会公平为己任的社会第一部门的新风气。”
文/记者周祚、叶卡斯、庞晓茗
经过5年的实施,截至2007年,广东省级财政投入641亿元解决民生难题,全省实现应保尽保,170多万人纳入低保体系。从广州传来的消息尤其令人振奋:广州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继创出全国闻名、具有广州特色的社会保障“五道防线”、“分类救济”后,今年以来,广州又完成了农村低保调标和五保户供养的工作,救助困难群众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城乡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
城镇医保试点
明年扩至全省80%城市
记者了解到,省财政和市县财政通过长期定额财政补助,年内将困难企业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46.3万退休人员逐渐纳入医保范围;另外也将对华侨农场中困难群体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助,解决2.97万归难侨退休人员和1.91万“4050”在职人员医疗保险问题。
今年省里确定了梅州、湛江、揭阳、韶关、惠州和肇庆6个市作为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参保人每人每年缴费将不超过300元,2008年将扩大试点,争取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09年在全省初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全省2100万城镇居民。
“五道保障”
低收入困难户享受减免政策
2007年是广州市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在“富民优先、民生为重”政策导向下,今年广州市出台了以惠民66条为标志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把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摆上了重要位置。目前,广州市低保、低收入困难群众有12万多。随着具有广州特色的社会保障“五道防线”、“分类救济”等不断完善,困难群众得以共享广州经济发展的成果。
据广州市民政局低保处负责人介绍,除了对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实行差额救助外,在城镇居民中,广州还设立了一条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凡城镇居民中人均月收入高于330元,低于390元的家庭,被认定为低收入困难家庭,其虽不受政府的差额救济,但享受其他社会救助的减免政策。去年11月,广州市进一步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明确将“农转居”人员最低养老金、低收入困难家庭补助纳入广州市五道城乡保障防线。
今年来,根据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的情况,广州市政府决定,及时为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发放副食品临时性物价补贴,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
广州还构建了一个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网。今年,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时调整农村低保标准。番禺区、南沙区低保标准从220元提高到240元,萝岗区、白云区从180元提高到200元,花都区从176元提高到200元,从化市从140元提高到170元,增城市从130元、150元、170元三个标准统一调整到170元。上述标准的调整,使广州市农村的低保标准从平均180元提高到202元。目前,广州全市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2000元的困难群众全部被纳入了低保救济体系。
(刘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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