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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股权争夺战后续 股东大会又是转折点?
来源:证券日报 更新时间:2007-12-19
一份有关苏黎世秘密代持新华人寿股权的合同再次将新华人寿推向风口浪尖
新华人寿原董事长关国亮11月16日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这是自去年9月保监会开始调查之后,新华人寿的一个关键转折点。
11月20日,新华人寿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临时股东大会上,保监会资金运用部、法律部、人事部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通报了关国亮在16日下午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保监会首次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收购问题股东股权,目的是为了暂时解决新华人寿盘根错杂的资金运用和股权投资。
新华人寿的股权争夺战并没因关国亮被移送公安机关而告终,随后新华人寿第一大股东苏黎世被爆出违规持有27.5%的新华人寿股权。
12月17日,记者采访苏黎世北京办事处,公关部门的陈经理只给记者出示了11月份的媒体声明,并没有回答记者任何问题。新华人寿第二大股东宝钢集团则快速撇清关系,该单位资产经营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无论苏黎世是否违规持有新华人寿的股票,我们并不知晓,我们也没有替他代持新华人寿的股票”。那么,新华人寿股东之间明争暗斗何时才能休止?
股东大会又是转折点?
2007年11月20日,新华人寿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会上,保监会通报了前董事长关国亮于11月16日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一事,并且公布了对新华人寿调查的阶段性结果。
保监会表示,新华人寿在资金运用方面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前任董事长关国亮承担主要责任。保监会已将关国亮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目前正在调查之中。
这是自2006年9月,保监会正式调查新华人寿以来,官方首次确认新华人寿资金占用情况的性质和责任人。
该股东大会的召开可谓是姗姗来迟。2007年9月27日,宝钢、苏黎世等股东就准备向保监会发起联名信,要求在10月底前召开股东大会,核心目标是改选董事会。然而直到11月20日,股东大会才如愿召开。
回顾新华人寿去年的股东大会,发现每次股东大会的召开都是其股东关系制衡的转折点。
2006年新华人寿的股东会也曾预计在9月初召开,当时的核心目标亦是与董事会改选有关,然而直到9月底,该股东大会才在保监会的主持下召开。
2006年9月21日,新华人寿股东大会召开。然而随后的第三天,保监会启动了对新华人寿对外投资、担保的调查,据《财经》报道,在2006年9月21日新华人寿的股东大会上,监管部门的一位官员列席会议,在会上股东之间因新一届董事长选举方式发生争执,但是该官员在会上缄口不言,只表示建议新华人寿将董事会讨论情况整理出来,“上报”保监会。
随后,无论新华人寿的董事会是否整理出材料,该材料又以何种角度被整理出来,两日后,保监会与新华人寿高管召开紧急会议,在了解公司对外投资、担保等情况的基础上,开始调查。这便是新华人寿案的调查开端。
新华人寿调查初期,保监会的举动可谓是雷厉风行,从股东会召开到着手调查,再到2006年10月8日,宣布新华人寿当时的董事长关国亮需全面配合调查,关国亮向总经理孙兵移交工作,减去国庆七天假期,前后不过10天时间。
然而,自2006年底免去关国亮的董事长之职之后,直到今天秋天,在“反关阵营”苏黎世及宝钢等股东的推动下,新华人寿的调查开始又起波澜。
股权处置仍是悬疑
根据保监会的调查显示,关国亮任董事长的八年间,累计挪用资金130亿元,尚有27亿元未能归还。这些资金或被拆借给形形色色的利益伙伴入股并最终控制新华人寿,或用于大规模违规投资或拆借,已在体外形成了一个盘根错节的利益网络。
2007年5月24日,保监会发布公告,根据公告内容,隆鑫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格林岛投资有限公司和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持有的新华人寿12,000万股股份、9,012万股股份和6,024万股股份转让给保险保障基金。转让后,保险保障基金共持有你公司27,03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2.53%。隆鑫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格林岛投资有限公司和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新华人寿的股份。
今年6月,东方集团又将8.024%新华人寿股权以同样价格转让给保障基金,至此,东方集团全部退出新华人寿。此后,保障基金又受让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0.75%股权。
除此之外,新华人寿问题股东中还有北亚持有的5.7%股权,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7.51%股权尚未收购上来。据悉,后者的股权转让在办理之中,保障基金在完成收购之后将有38%的股权,支付总价款将达27亿元。而北亚的股权因被法院冻结,一时难以转让。
按照已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保险保障基金由保险公司缴纳形成,按照“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原则,在保险公司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下,用于向保单持有人或者保单受让公司等提供救济的法定基金。
此次运用保险保障基金尚属首次。保监会希望先利用保障基金解决新华人寿的问题股权,再通过股权再转让的价款弥补保障基金的资金。
然而,保障基金在处理完问题股东、清理回收关联交易资金之后,其股权何去何从成为新华人寿新的关注焦点。
神秘合同浮现
此前有媒体称,平安保险、中国再保险、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都曾提出过控股新华人寿的动议,但根据《财经》报道,由于新华人寿公司章程中有“同业禁入”的规定,因此其他保险公司若想入住新华人寿,就要经股东大会同意,更改公司章程。
然而,作为第一大和第二大股东的苏黎世和宝钢集团反对由别的保险公司接手新华人寿。甚至平安提出的入股1%的设想都遭到了抵制,因为平安入股1%后就可以作为老股东,将来可以优先认购保障基金手中的股权。宝钢和苏黎世更联合向保监会写信,对引入同业明确表示反对。
9月初,苏黎世首席执行官金世禄访华时,金世禄曾明确表示不会转让其持有的新华人寿股权,也不希望同业入股。显然,苏黎世及宝钢集团在打破关国亮精心营造的堡垒后,更希望能够获得新华人寿的控制权。
然而,根据今年8月7日保监会就《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送审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规定,单个企业法人持有保险公司的股权不得超过20%,这意味着无论是作为第一大股东的苏黎世还是作为第二大股东的宝钢集团都很难再继续增持股份。
对此,记者采访了宝钢集团负责资产经营方面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不管是保险保障基金还是别的股东的股权,谁愿意卖我们都愿意买,但是能不能买不是我们能决定的。”
目前,宝钢集团作为第二大股东,持有新华人寿17.273%股权,已接近持股上限;第一大股东苏黎世保险公司持有20%的股份(2006年底,苏黎世再次从国际金融公司获得1.1%股权),亦接近外资股东的持股上限,但是上述宝钢集团人士表示并不清楚有20%持股上限的规定。
就在各界关注新华人寿最终去向,并因监管部门对外商在国内企业持股比例及单个企业法人在保险公司持股比例的相关规定而猜测纷纷的时候,一份有关苏黎世秘密代持新华人寿股权的合同再次将新华人寿推向风口浪尖。
根据这份合同,苏黎世早在1996年——即新华人寿公开向外资出售股权之前——就秘密代持新华人寿股权,外资第一大股东苏黎世保险通过股权代持已实际控制新华人寿股权达到27.5%,从而逾越了监管层规定的外资持股不超过20%的政策“高压线”,苏黎世公关部的陈经理向记者出示的媒体声明中仅表示,“目前苏黎世金融集团在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所持股权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和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对于是否真实持有超比例股权,并没给予过多解释。
一份尘封了11年的合同缘何在关国亮被“采取强制措施”前后突现,新华人寿最终又将何去何从呢?
(胡潇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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