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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12项人身保险服务标准

2008-11-2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收藏   推荐   打印

    今后保险公司开展人身保险业务将执行规范的服务标准,保监会昨天发布的《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首次对人身保险业务的12项服务制定了标准规范。

  《征求意见稿》规范规定了人身保险业务的柜面服务、销售、承保、客户回访、保全、续期、理赔、应急机制、信息披露、咨询投诉、服务质量保证与监督等12个方面的基本要求,是保险公司面向客户提供保险服务的基本标准。

   《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应建立投保提示制度,销售人员应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前向客户提供保险合同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并向客户如实说明合同内容,特别是须重点说明投保条件、责任免除或限制、犹豫期规定、退保损失等内容。

  对于分红保险、万能保险和投连保险,《征求意见稿》要求,销售人员应提示投保人认真阅读相关的产品说明,由投保人签名确认,并特别提示分红保险红利的不确定性,万能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和结算利率的不确定性,投连产品的费用扣除情况和投资收益可能为负的风险。

本文标签: 保监会 人身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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