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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存款变“保险”后续:以命维权才拿回本金和利息

2018-03-27 12:51:53    来源: 北京青年报

家住内蒙古呼和浩特的王永发,近日终于向中国银行(3.950,-0.04,-1.00%)呼和浩特市呼和佳地支行和阳光人寿保险内蒙古分公司索回了属于自己的500万元本金及利息。回顾自己反复被骗、以命维权、索回钱财的曲折过程,今年59岁的王永发失望而气愤地说:“这年头,咋连正规银行也让人信不过哩?”

事发之前,王永发显然很信任上述银行,所以准备把500万拆迁款存入银行。没想到遭遇冒充银行人员的保险人员,在后者推荐理财产品并承诺利息之后,王永发用5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结果“理财”变“保险”,本金到百岁才返还。发现被骗,王永发登上保险公司和银行楼顶以命维权,才拿回本金和利息。

这是一种典型的理财陷阱。尽管银行负责人表示,王永发是在“诈骗”,但从“双录”影像来看,银行说法难以成立,种种迹象显示银行与保险公司存在“勾结”嫌疑。再说,银行也没有以诈骗案来处理。可见,在这一事件中涉事银行和保险公司扮演了不光彩角色,大概自知理亏,没有依法处理而是作出妥协。

早在2010年,银监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就明确要求“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混淆销售”、“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但在这一事件中,银行不仅把保险与理财混淆,而且允许保险人员派驻银行。

这就是说,上述通知规定在这一事件中“失灵”了,由于涉事银行没有按规定操作,致使王永发受骗上当,继而经历了曲折维权——报案、投诉、找行长讨说法等。若不是最后以命维权,未必能拿回自己的本金和利息。从这个角度来说,遭遇理财陷阱后,消费者维权成本高、维权风险大,这一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既然涉事银行违反了通知规定,按理说,监管部门应该追究银行相应的责任。但却未见涉事银行受到处罚,令人遗憾。显然,只有对违规银行严肃处理,才能警示教育其他银行网点。据银行系统业内人士透露,“存款单”变“保险单”、“理财单”变“保险单”等事情特别多,唯有严肃查处个案才能减少“被保险”。

另外,这一事件也暴露出银行“双录”失灵。原银监会2016年2月份就提出了“双录”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即银行在营业场所销售的自有理财产品、代销理财产品都需要录音、录像。从理论上来说,此举可预防“被保险”以及相关纠纷。而王永发就在2016年10月份进入涉事银行遭遇“被保险”的。

报道显示,这一事件中已经有“双录”影像,而且“双录”中出现了保险人员。这说明“双录”对涉事银行和保险人员没有形成实质震慑力。如果“双录”震慑力强,恐怕银行和保险人员不敢欺骗消费者。去年,银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希望这一规定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尽管消费者在银行“被保险”案例不少,但今天绝大多数人仍然相信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笔者希望银行能珍视消费者的这种信任,诚实守信、依规经营。同时,也希望消费者能了解相关常识提高防范意识。更主要的是,如今银监会和保监会已经合并为一家,希望机构改革能形成监管合力杜绝“被保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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