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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民间借贷 其本质是违法犯罪

2018-05-09 16:14:35    来源: 北京日报

“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看似简单的贷款条件,背后却是满满的套路。超期付息21分钟,车辆被扣,还要支付1.2万元的违约金?“套路贷”套路究竟有多深?

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满满的套路

前不久,因资金周转困难,杭州市民蒋先生经人介绍找到一家贷款公司。这家公司自称可以“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于是,蒋先生便将自己的宝马汽车作抵押,与该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可谁知,接下来,蒋先生就被一连串的套路给“套”住了。

首先,根据“行规”,该公司要求必须给车辆安装GPS设备,并收取“平台管理费”、“上门费”、“安装费”、“利息费”等各种费用8000元,另外,该公司还要以“保证金”的名义增加1万元的合同金额。虽然蒋先生与该公司签订了5万元的借款合同,但蒋先生实际拿到的借款金额才3.2万元。

由于急需资金,蒋先生无奈接受了这样的霸王合同。同时,该公司与蒋先生口头约定,还款方式为先息后本,半月一付,期限4个月,每期付息5000元。

超期21分钟 车辆被扣还要支付违约金1.2万

没过多久,蒋先生在支付完第二期利息后,该公司以付息超期21分钟为由,认定蒋先生违约,强制扣押蒋先生的车辆,并要求偿还借款合同金额5万元,索要“违约金”1.2万元。

3月15日,杭州西湖区警方对这起以“套路贷”手段实施诈骗、敲诈勒索被害人的犯罪团伙实施抓捕,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

“套路贷”不同于民间借贷 其本质是违法犯罪

据悉,2015年初,陈某某、来某等人开始从事“车贷”业务,分成业务组、财务组和法务组。业务组负责寻找客户、谈借款条件、家访验车;财务组负责签订合同、收放款、催款;法务组负责拖车扣车、谈判、索要违约金等。

警方介绍,“套路贷”不同于一般民间借贷,它是以追讨虚增债务非法敛财。“套路贷”大部分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但本质是违法犯罪。

认清“套路贷”5大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为名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显然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有的还要求办理上述合同的公证手续。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有的犯罪嫌疑人刻意让被害人抱着提取出的现金照相,制造被害人已取得虚增款额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并要求全额偿还“虚增债务”,“虚增债务”往往大于本金数倍甚至数十倍。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借款人无力偿还下,犯罪嫌疑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更高数额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滋扰借款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

#警方提醒# 一定要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轻信无金融从业资质的个人、公司发布的各类无抵押免息贷款广告信息。一旦发现被骗,要尽可能保存相应证据资料,并及时报警。

警方提醒,“套路贷”一般有5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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