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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调对诚泰财险入股比例至33% 紫光集团变身战略类股东

2018-08-08 08:21:0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诚泰财险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单位:万元) 

继深圳市柏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放弃控股新光海航人寿之后,原本打算取得诚泰财险1/3股权的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也下调了入股比例。

新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新规”)发布后,不少有意进军保险市场的公司“闻风而动”,陆续调整了投资方案。日前,诚泰财险发布公告称,为满足股权新规相关要求,该公司对紫光集团的定向增发细节作出调整,将增发股份从20亿股减少至19.7亿股,紫光集团的持股比例也随之下调至33%。

对此,诚泰财险董事会秘书兼合规负责人詹家伟向记者回应称:“定增计划调整后,紫光集团将从诚泰财险的控制类股东变为战略类股东。而推行增资的原因则与诚泰财险想要成立资管公司有关。”

紫光集团持股数降至19.7亿股

通过对比2个月前发布的增资扩股方案,记者发现,诚泰财险仅将其对紫光集团定向增发股份的数量由20亿股减少至19.7亿股。与此同时,每股面值及每股增发价格仍保持1元和1.44元不变。

而紫光集团之所以作出如此调整,与今年一季度印发的股权新规不无关系。根据持股比例、资质条件以及对险企经营管理的影响,股权新规把保险公司股东分为四类,其中,持有股权15%以上但不足1/3的是战略类股东,持有股权1/3以上的则是控制类股东。

詹家伟也向记者确认称:“为满足股权新规的相关要求,紫光集团决定将入股比例由1/3下调至33%,并从诚泰财险的控制类股东变为战略类股东。”

从股权新规来看,战略类股东与控制类股东在资质条件方面受到的约束其实存在着较大差异。具体来说,战略类股东需要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且权益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而控制类股东除应满足上述要求以外,还要保证总资产不低于100亿元、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30%。

更重要的区别还体现在股权转让上。根据股权新规,战略类股东3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股权,而控制类股东的时间限制更长,达到5年。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宁威对记者解释称,维持控制类股东等大股东的稳定,对险企的稳健经营能起到重要作用,股权稳定是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另外,这种期限设定也能防止通过险企股权买卖进行投机的行为。他认为:“5年的时间不短,能把真正想在保险行业长期发展的公司过滤出来。”

诚泰财险有意设立资管公司

关于此番增资扩股的目的,诚泰财险方面在公告中指出,是为扩大公司资本实力,为未来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本支持,同时也引进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最新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今年二季度,诚泰财险的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018%,较上季度环比上升119个百分点,偿付能力处于相当充足的水平。

资本储备较强的情况下,诚泰财险为何仍实施大手笔增资?詹家伟对记者回应表示:“公司一直考虑在资产达到一定规模的前提下,设立一家资产管理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开业之初,诚泰财险的注册资本为10亿元。最近3年内,该公司接连完成两轮增资,注册资本逐渐从20亿元增长至当前的40亿元。根据相关规定,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需要符合“经营保险业务5年以上”、“偿付能力不低于150%,总资产不低于100亿元”等硬指标。而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诚泰财险的资产总计为69.97亿元。

实际上,截至目前,国内仅有24家综合性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绝大多数险企都不具备自己的资管公司,往往通过内部设立投资部门或委托外部资管公司来进行投资。

从过往的情况来看,诚泰财险在投资端也确实展现出了比较强的能力。2017年,该公司的前五大主营险种中,仅健康险取得了448.81万元的承保利润。除此之外,车险、意外险、责任险以及企业财产险均承保亏损,亏损金额分别是6325.13万元、3760.93万元、403.01万元和569.27万元。

尽管如此,诚泰财险上年度还是取得了8744.14万元的盈利,这与其较为可观的投资收益存在一定联系。数据显示,2017年,该公司的投资收益达到2.05亿元,同比增长了51.93%。

不过,詹家伟对记者坦言:“今年上半年,国内投资市场波动比较明显,导致诚泰财险的投资收益不如预期高。与此同时,公司上半年的保费收入增长相对较快,由此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亏损。”

数据显示,今年前两个季度,诚泰财险共实现净利润-1.1亿元,较去年同期扭盈为亏。保费方面,今年1~5月,该公司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5.82亿元,同比增长57.80%,高于行业同期15.26%的增幅。

据詹家伟介绍,诚泰财险管理层已经关注到了这种情况,接下来将在稳健投资之下,提升业务的承保品质,争取2018年继续取得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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