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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广告门两大谜团待解 李娟3年前介入比亚迪事项

2018-08-09 17:32:08    来源: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自今年7月初供应商的一篇文章拉开序幕后,比亚迪“广告门”事件已经进入公众视野近1月,但事件真相尚未揭晓。

7月12日,比亚迪的一份公告称,一名叫做李娟的女子冒用比亚迪名义,与上海汽车广告供应商进行合作。7月17日至7月19日,《每日经济新闻》对此事件进行了持续的追踪报道,李娟亲属当时提供的资料显示,至少在2015年3月,李娟的上级“leochan”就用电子邮件与她交流有关比亚迪业务的事项。近期,《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又陆续采访了另一部分早期广告供应商,他们提供的相关证据与说法,亦印证了李娟确实是在2015年3月份就开始筹备相关“比亚迪”事项,联系对象也是“leochan”。

那么与李娟进行邮件沟通的“leochan”是谁,是否就是李娟此前的同事“陈振宇”?对于相关疑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上了李娟此前的同事陈振宇。

比亚迪“广告门”事件本身,仍笼罩着层层迷雾。相比于真相,供应商们有一点却是看得很清楚:希望这次能成为改变行业“垫资”潜规则的节点事件。

干不了多久就走 李娟为何短暂任职两家广告公司

比亚迪今年7月的官方声明显示,李娟最早在2017年5月就以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鸿文化)的名义与“比亚迪”进行业务合作。不过,李娟早期就职的公司方面则介绍,至少在2015年3月,李娟就已经开始着手筹备“比亚迪”的相关事项了。这长达2年的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或许是本起事件的关键所在。

位于上海市襄阳南路228号现代大厦的上海搜易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易传媒)是李娟进入广告行业的起点。“她2011年之前在瑞安地产工作,原来做行政,来我们公司之前应该没做过广告。”李娟的前上司、搜易传媒执行董事苏某7月27日向记者回忆称。

记者获悉,在地产公司辞职后,李娟就进入了广告公司搜易传媒,时间是从2011年至2015年4月,职位是客户经理,主要工作是维护一些汽车、化妆品等行业的客户。

因工作时间较长,李娟也给苏某留下了一些印象,“工作很认真,客户反馈评价也比较好”。

就在离职搜易传媒的前夕,苏某注意到一个细节,“在2015年3月份,李娟用qq邮箱跟另外两个前同事沟通有关‘比亚迪’的情况,当时这两个人已经收到了邮件名为leochan的人发送的offer”。

《每日经济新闻》此前曾报道,李娟的家属向记者提供过一封“leochan”发给李娟的邮件,邮件内容是要求李娟开始着手安排“比亚迪”的相关事项,而邮件的发送日期亦显示为2015年3月份。上述的信息意味着,在2015年3月至4月,李娟在同时接触两份工作。

随后,在以“家里人生病,没人带孩子”的理由离职搜易传媒后,李娟又于当年的4月入职了上海五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河文化”),这家公司的大股东是袁某,后者也是上海千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乘文化”)的股东之一。袁某称,千乘文化在此次广告门中被欠款也达上亿元。

“李娟2015年4月份到5月份来五河文化上了两个月的班,两个月后就走了。”袁某向记者称。

不过,对于上述广告供应商的说法,由于当事人李娟正在被警方调查,目前尚无法从李娟处确认。

此外,据腾讯报道,在2015年7月,李娟还曾在一家名为spark44的广告公司工作过一段时间,且就在这段短暂的工作时间中,李娟的一位疑似香港人的“上级”曾造访过spark44。

为了解李娟的这段工作经历,8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到了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436号八号桥二期的Spark44公司,一位行政人员告诉记者,李娟于2015年7月2日~7月24日在该处任职,司职CIM客户经理,当时是别人推荐来的,由于只有短短几十天,因此和李娟只见过几面,随后李娟长期病假,并在7月底因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离职。据了解,Spark44是路虎和捷豹的广告供应商,总部位于英国。

在两家广告公司短暂就职后,据媒体报道,2015年末,李娟将其管理下的比亚迪搬入了位于上海市陆家嘴地区的时代金融中心,后来公司又搬到了陆家嘴最为核心的区域——上海国金中心二期写字楼。而李娟则以“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华东区域市场部总经理”的身份,去接触众多的广告供应商,直至此事爆发。

背后的“leochan”是谁 供应商:他曾邀请我去英国拿钱

在与诸多广告供应商以及此前与李娟家属的接触过程中,他们均认为李娟一个人无法撑起这个局面的,而澎湃新闻7月14日的一篇报道中,李娟的幕后指挥者指向了陈振宇和宋博。

李娟也曾向一些广告供应商们提起过她的老板。“2015年6月份,她说现在能做比亚迪的单子,全是因为她老板现在在‘比亚迪’,那个老板是她很多年前在瑞安时认识的。”千乘文化袁某向记者说道。

上文曾提及,李娟通过邮件与一个名为“leochan”的上级沟通业务,那么此人是否能和陈振宇画上等号呢?

就在外界均将矛头指向“陈振宇”时,事情却发生了大转折,7月25日,陈振宇接受腾讯财经的电话采访时说,李娟是他在瑞安房地产一个项目中的下属,自从李娟离职后二人没有任何联系。陈振宇还称自己并没有失联,多年来一直从事房地产工作的他,与广告业和比亚迪没有任何交集。

对于相关疑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联系上了瑞安房地产的“陈振宇”,对方回复说:早前已回应了相关问题,可以翻查有关报道。此外,在上周末,他已从外地到上海配合警方的调查,并提供了本人的相关信息,同时,他自己没有任何公司。

如果这位陈振宇所言不虚,那李娟的老板到底是谁?千乘文化袁某称,李娟曾描述她老板是一个香港人,个子不高,身体比较壮,李娟还曾经一度安排袁某与其老板见面,不过后来以对方没空为由,此事作罢。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的一份邮件显示,今年1月25日,李娟的上级“leochan”曾向袁某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内容是邀请袁某去英国伦敦,同行的还有一个自称是宋博的人。

此“leochan”是否能跟陈振宇划上等号尚不可知,不过袁某向记者解释说:一方面“leochan”邀请他去英国拿钱(项目款),另一方面是商量一下其他的业务拓展事情。“但是到英国后他就一直找各种借口不跟我见面,我后来一直在英国待到5月9号,后来再联系他,他也没有再回复我。”

那宋博在此次广告门事件中又扮演了一个怎样的角色?7月27日,按照供应商提供的一份资料,记者电话联系到了一位“宋博”,他有着一口东北口音,但语气较为警惕,且未回答其与李娟、陈振宇之间的关系。

而对于这起案件的最新进展,8月1日上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到了负责此次案件侦办的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经侦支队所在地,并联系相关办案警官,由于该案正处于在调查阶段,未能获得进一步信息。

供应商:垫资潜规则或将改变

至于本次案件,7月16日,比亚迪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比亚迪是案件受害者,已经报案,望有关公司尽快报案;比亚迪愿意与相关公司沟通,并按照警方针对事实和金额的核查认定,与相关公司商讨合理解决方案,欢迎相关公司联系比亚迪,当面沟通,即日实行预约,并由比亚迪集团采购部总经理接待。

8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采访比亚迪相关部门,后者回复道:“目前还是以公司公告和警方公告为准,公司有关部门已经跟警方进行了沟通,后续肯定会有公告出来。”

有广告商代表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在这一个事件被“曝光”后,接近30家广告供应商被卷入其中,并称涉及资金已超过10亿元,这其中就包括一些广告供应商出于谋求更多业务等目的自己投入的垫资。

必须承认的是,此次比亚迪广告门事件为整个广告业敲响了警钟,它让外界知晓了广告商与甲方之间的“拖款”甚至“垫资”潜规则,而事实上,正是这些广告业内的“潜规则”让事件一步步扩大。

“垫资其实就是两种,一种就是借钱给你,还有一个就是我做项目,先把成本付出去。”有广告商代表向记者解释说。

上海文飞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飞律师向记者表示,垫资就合同领域来说,通常买方须向卖方支付部分款项,要么作为定金,要么作为预付款,然后按照进度进行结算,而合同领域垫资则可以理解为“先干活,后付款”,或者“先干部分活,后付部分款”。

高飞律师认为,在经济活动中,最重要的是卖方一定要做好垫资的风险把控,不能一味地垫下去,时间也是成本。“但是从法律层面来说,垫资或者说无预付款的合同,完全属于当事人双方自主决定的事情,无所谓好与坏。当出现买方无法支付款项时,无论何种原因,对于司法机关来说,执行的力度要加强,该拉入黑名单的拉黑,该破产的企业破产,这样才能维护社会信用和司法公信力。”

有多名供应商代表认为:“广告商为了做生意而不顾风险,一味地让甲方拖着账款,以及产生中间垫资。而当整个行业完成优胜劣汰,产生一批有议价能力的广告公司时,这种情况就会有所改变。相信比亚迪广告门事件会是一个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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