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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偿付能力扫描:逾六成环比下降 三家险企不达标

2018-08-13 15:30:44    来源:圈中人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半数下滑一个重要原因是新的保费增速无法弥补过去理财险销售带来的空档,面对监管要求,多数公司都在计划增资来应对。

作为检测保险公司偿还债务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各家险企的偿付能力状况值得关注。据《投资者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8月8日,已有64家人身险公司披露了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其中,41家险企综合偿付能力较第一季度出现了下滑,占比达64%。业内人士认为,因险企价值转型,能够快速带来保费理财性质的保险多数无法销售,现金流入变小,而保障型产品业务又无法迅速补上空缺;另外前几年销售的万能险等理财产品满期兑付等多种因素均有可能导致综合偿付能力的下降。

更有甚者,新光海航人寿、中法人寿及吉祥人寿3家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低于监管要求100%的红线。百年人寿、珠江人寿等4家险企综合偿付能力低于120%,则进入了监管机构公布的重点核查线。

超六成综合偿付能力下降

数据显示,二季度共有超六成人身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较上季度环比下降。三峡人寿降幅最高,达51863个百分点,不过下降之后,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依然高达53106.51%,远远超过监管要求。

记者注意到,综合偿付能力降幅超过100个百分点的险企,大多是成立时间才一年左右的险企,例如上述所提及的三峡人寿,开业于2018年1月份。此外,招商仁和人寿、信美人寿、爱心人寿、复星联合健康,这四家险企二季度综合偿付能力环比分别下滑了785个百分点、348个百分点、335个百分点及228个百分点,而以上险企开业时间也均集中在2017年。

出现这样的情况,大多数是新险企由于逐步开展业务,需要动用资本金,综合偿付能力下降也属于开展业务后所产生的正常现象,而并非是企业本身经营状况出现了某些问题。

不包括上述新险企,中华人寿、中邮人寿等6家险企的综合偿付能力环比下降的幅度靠前,均超过20个百分点。这其中,已经开始有险企为提高综合偿付能力而进行增资。例如中邮人寿在今年2月份获批增资50亿元之后,6月份再次推出增资扩股方案,拟通过向现有的全部4家股东定向增资65亿元。今年二季度,中邮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从一季度末的205.78%下降至169.43%,降幅达36%。

与此同时,北京人寿、交银康联等20家险企综合偿付能力环比有所提升。记者注意到,为了提高综合偿付能力,上半年还有瑞泰人寿、华泰人寿、弘康人寿、交银康联等约10家险企启动了增资计划(含未被监管批复的计划),总增资规模约在200亿元。

但是综合偿付能力并非越高越好,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综合偿付能力太高说明资金并未得到有效利用,这对公司发展并不有利。

3家险企不达标

上半年,中法人寿、新光海航人寿及吉祥人寿3家险企二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分别为-6138.92%、-421.34%、82.73%,并未达到监管要求的100%的红线。

实际上,中法人寿、新光海航人寿已经多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不达标,两家险企出现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股东方不愿意为公司提供增资支持。

中法人寿在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就自曝,公司自2005年成立以来,资本金从未得到过补充,资本金已消耗殆尽,现金流持续净流出,公司自2017年4月即出现流动性枯竭情形。然而,目前情况下,中法人寿增资计划依然无法获批,风险或仍将持续。

而另一家险企新光海航则有提高综合偿付能力的可能性。7月31日,公司在中保协官网披露了增资计划及股东变更方案,增资完成后,新光海航人寿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5亿元增至12.5亿元,但该方案还需监管批准。增资的同时,公司股东也将引入5家新股东,而新光人寿将成为持股25%的第一大股东。

吉祥人寿相关负责人则就二季度综合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据2018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数据显示,超六成产寿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一季度均有下滑,但吉祥人寿二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2.73%,较一季度已有所提高。同时,为有效缓解偿付能力不足的压力,公司正面向现有股东进行增资扩股,自启动以来,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公司方面还对记者强调:“目前,公司流动性充足、稳定,能够充分保障客户、员工以及合作伙伴的权益。截至今年7月,公司已为客户赔付逾5000万元。”

今年2月13日,吉祥人寿发布公告,拟面向现有股东,以1元/股的价格,增加不超过18.54亿股股份,增资扩股总额不超过18.54亿元,用于补充资本金,但目前这一增资计划目前仍未获得监管的批准。

4家险企将重点遭核查

值得关注的是,百年人寿、珠江人寿等4家险企二季度综合偿付能力低于120%,进入了此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到的重点核查线。

百年人寿二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为101.45%,下降了8个百分点,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近年来公司在坚持“保险业姓保”中,实现了业务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2017年原保费收入同比增长54%,2018年上半年同比增长39%。作为尚处于成长发展期的公司,业务规模的稳定增长是影响偿付能力的主要因素。公司高度重视偿付能力管理,正在积极采取增资扩股等方式缓解偿付能力压力,确保这一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珠江人寿二季度综合偿付能力为103.42%,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投资者报》记者解释称,自去年年底以来,由于公司对各子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了统一,经调整,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所下降。今年二季度,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比一季度略有提升,偿付能力满足监管要求。公司目前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并不影响日常的业务运行,总体偿付风险稳定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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