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虚假资料 山东美联盛航代理被罚51万元
当下,金融强监管风头正劲,这不仅表现在对金融机构的严惩,对高管的强问责也已成为常态。日前,美联盛航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下称“美联盛航代理山东分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和委托无证人员开展保险业务,收到山东保监局开出的51万元罚单。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美联盛航代理山东分公司相关负责人遭到问责,在被处以10万元高额罚款的同时,还被撤销了任职资格。
行政处罚决定书(鲁保监罚〔2018〕26号)显示,经查,2018年1月至5月,美联盛航代理山东分公司将某财产保险公司的直销业务编制为保险代理业务。而此前的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在合作商务公司未向其提供市场推广服务的情况下,美联盛航代理山东分公司还以“市场推广费”名义列支费用。
对此,山东保监局表示,美联盛航代理山东分公司的上述编制虚假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和和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美联盛航代理山东分公司罚款50万元。在对机构罚款的同时,监管部门决定对时任美联盛航代理山东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韩某警告并罚款10万元,同时撤销其任职资格。
一直以来,虚列费用、虚挂中介业务等违规行为都是监管层严厉查处和打击的重点。虽然查处力度加大,惩罚措施趋严,但部分机构仍心存侥幸。
“一般来说,虚列费用和虚列人员是保险及代理机构惯用的财务手法。”一位大型上市险企山东区域负责人告诉经济导报记者,例如通过虚拟某项业务活动来虚列产生费用,而将此费用支付到不能通过正常途径支付的项目。
“虚挂中介业务也属于类似‘走账’原理。保险公司把原本的直销业务转到中介机构,以转账方式向中介支付直销业务无法支付的手续费。接下来,由中介机构出具相关业务发票,再将手续费以现金方式返回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最后用该部分现金支付给投保直销业务的相关人员。”上述业内人士坦言,“中介机构在一进一出中赚取一定的通道费用,保险机构则将销售费用‘包装’使之‘合法’,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迫于市场竞争的压力。”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除编制虚假资料外,“2017年9月至12月,美联盛航代理山东分公司委托未办理执业登记的人员开展保险业务。”就此,山东保监局决定对美联盛航代理山东分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发后,当事人美联盛航代理山东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减轻处罚。不过,山东保监局经复核认为,当事人在申辩意见中提出的理由,不符合法定的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最终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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