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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再出罚单 直指新华人寿三项违法行为

2018-10-18 15:55:54    来源:蓝鲸保险

在今年3月下旬接连发布多封行政处罚书后,银保监会已连续近7个月未开罚单。今日,银保监会再度发布行政处罚书,直指新华人寿欺骗投保人、编制提供虚假资料,以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三项违法行为。对此,银保监会对新华人寿处以共计110万元罚款的处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警告并处以共计117万元的罚款处罚。保险业严监管,并未松懈。

违法行为一:欺骗投保人

首先,罚单显示,新华人寿存在欺骗投保人行为,具体操作为新华人寿各部门制作的培训课件存在夸大保险责任、与实施不符等情况。

一是新华人寿市场部制作的《健康福星增额(2014)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培训课程》培训课件含有夸大保险责任的表述,并将之挂于内网,供公司内外勤及销售人员使用。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期间,该保险累计销售保单98260件,涉及保费33042万元。

二是新华人寿银行业务管理部制作的《华实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培训课件》部分表述与华实人生终身年金保险条款规定不一致,并于内网下发,供各分公司内外勤及销售人员使用。2017年9月至10月期间,累计销售该保险保单217件,涉及保费566万元。

三是新华人寿银行业务管理部制作的惠添宝年金保险计划种子讲师传承课程(外训)课件没有明确说明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并于内网下发,供各分公司内外勤及销售人员使用。2017年4月至10月期间,累计销售该保险保单73277件,涉及保费159434.7万元。

时任新华人寿副总裁于志刚等4位相关负责人需对上述相关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基于此项违法行为,银保监会对新华人寿罚款30万元,上述相关负责人共计罚款38万元。

违法行为二:编制提供虚假资料

新华人寿被处罚的第二项违法行为是编制提供虚假材料,案例有三。罚单显示,一是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新华人寿业务系统中个险业务和银代业务承保数据存在信息不真实的问题。

其中,客户电话号码不真实涉及个险业务17788件,银代业务5020件;身份证号码不真实涉及个险业务570件,银代业务7件;地址不真实涉及个险业务5170件,银代业务237件;保单完成回访号码不真实涉及498件。

二是新华人寿报送的2016年个人医疗理赔数据中,180959件小额理赔数据中“赔款支付指令发出时间”以及193124件赔案中“理赔业务结案时间”存在不真实问题。

三是新华人寿人力资源部于2017年12月5日11:09提供的材料内容存在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对于此项违法行为,新华人寿被处以罚款50万元;时任新华人寿总裁助理、副总裁于志刚等8位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共计被处以67万元罚款。

违法行为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

新华人寿部分产品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的行为,也是银保监会进行处罚的原因之一。

银保监会指出,根据新华人寿出台的相关规定,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与主险新单附加投保的《附加个人(2014)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按条款所附标准费率70%执行。

然而,该费率浮动未按照新华人寿在银保监会备案的费率执行。在上述期间,新华人寿共计承保与主险新单附加投保的上述附加险166844件,涉及保费2089.2万元。其中,166298件费率按照条款所附标准费率70%收取,涉及保费2079.8万元。

基于此项行为,新华人寿被罚款30万元,2位相关负责人需交付12万元罚款。

此外,对于违法内容,新华人寿三位负责人提出陈述申辩,经银保监会符合,决定对免于处罚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但对部分申辩意见采纳,并对处罚意见进行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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