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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保险大佬打听项俊波案 落马公安模范受贿861万

2018-12-26 14:49:38    来源:中国基金报

近日,裁判文书网放出了一份受贿刑事判决书。

主人公叫胡志国,曾是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曾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个人二等功获得者、“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获奖者。

在这份判决书里,展现了不少值得关注的案件细节,1999年至2017年,胡志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妻肖某1、女儿胡某3非法索取、收受李某2、冯某1、李某1、陈某2等十五个单位和个人的财物及港币、美元和人民币现金,共计价值折合人民币861.4141万元。

其中,提及到两家上市公司,以及前保监会会主席项俊波案。

胡志国其人:喝酒必喝“蓝带马爹利”

“家里除了盐,什么都要人送”

先来介绍一下胡志国。

胡志国,男,1962年出生,1978年参加工作,从基层民警一步步成长为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作为一名从警40年的老公安,他曾在打击经济犯罪领域屡立战功,荣获过“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并作为公安英模代表受邀登上天安门,参加了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观礼。

然而,这样一位警界英模,却因为严重违纪,于2017年9月被长沙市纪委立案审查。

在今年6月份的时候,《中国纪检监察报》详细披露了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支队长胡志国的严重违纪违法案。

《中国纪检监察报》以“公安英模何以蜕化为警界败类”为题,披露了胡志国花式敛财、权力寻租,以及一身匪气等方面的违纪违法详情。

报道称,从1997年开始,胡志国就开始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连他自己都感慨:“家里除了盐,我什么都要人送。”除了收钱,他还利用一切可能让老板来“买单”,比如父母80岁寿宴的酒席钱、亲友去台湾参加女儿婚礼的费用,他都不用自己掏。

在权力寻租方面,1999年至2017年9月间,胡志国一直利用职权为不法商人铲事儿,以此非法收受高达几百万元。比如某投资公司董事长李某因涉嫌虚假出资、挪用公款被立案,胡志国不但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甚至最后作了撤案处理。

在忏悔书中,胡志国这样形容自己——自以为是、一身匪气。他喜欢同事叫他“老板”、朋友叫他“老大”。在被审查前,这名有着33年党龄的领导干部竟然从未学习过党纪处分条例全文,被市纪委工作人员从办公室带走时,他还一脸茫然。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这名贪图享乐的警界败类平时抽烟只抽“大重九”,喝酒必喝“蓝带马爹利”,堪称日常标配。

跟资本大佬特华系李光荣关系匪浅

判决书显示,李光荣是一个频频向胡志国行贿的重要人物。

胡志国在担任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办理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2(也就是李光荣)涉嫌犯罪案件过程中为李光荣案件的处理提供帮助

违反刑事案件管辖规定,替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追讨债务

利用其职务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替李光荣打探正在办理的其他重大案件的相关案情并泄露给李光荣。

2007年至2017年,被告人胡志国直接或通过其妻肖某1、女儿胡某3非法收受、索取李光荣财物和人民币现金共计价值65.074万元及港币10万元、美元38.67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李光荣曾任湖南省财贸办公厅科长、中国银行湖南分行证券部经理、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部门经理、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信贷部经理。现任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中国博士后特华科研工作站理事长,北京特华财经研究所所长,北京创业投资协会副理事长,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

李光荣为人神秘低调,但在资本市场却极富影响力。

今年四月份,上市公司精达股份发出公告,透露出低调的“特华系”掌门人李光荣近期身陷囹圄。公司4月26日晚间公告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先生因“涉嫌行贿罪”,被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有报道称,李光荣实际掌控的特华系,被认为与曾经非常知名的德隆系联系紧密,甚至有观点认为特华系实际就是德隆系分支,而李光荣本人与德隆系掌门人唐万新也私交甚笃。

李光荣以特华投资控股为根基,2002年将华安保险收入囊中,之后又成为两家A股上市公司精达股份、宝光股份的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在股权腾挪、关联交易之间大秀财技。

李光荣曾找胡志国打听项俊波案

对于保险业人士来说,李光荣有一个更为人所熟知的身份——华安保险董事长。而李光荣的被批捕,也使得自原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原人保集团总裁王银成、原安邦保险集团董事长吴小晖等人之后,落马的众多保险业大佬中又添一员。

裁决书中显示,胡志国利用其职务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替李光荣打探是否涉及中国保监会原主席项俊波案等重大案件的相关案情。

此外,根据胡志国的供词,李光荣是一个频频向胡志国行贿的重要人物,胡志国在其涉嫌虚报注册资本一案中给予照顾,该案最终被撤案;甚至于,胡志国还替他追债——通过虚构管辖权,由长沙市经侦立案侦查高某视讯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一案,替李某任职的特华投资公司追偿2.5亿元债务。

(1)2002年,在办理李某2涉嫌虚报注册资本一案中,胡志国利用职务便利对李光荣给予了生活上的关照,在对李光荣采取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撤案的过程中,积极贯彻领导指示,要求下属上报取保候审、撤案的处理意见,及时为李光荣办理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和撤案。

(2)2017年,李光荣因被杭州的高志寅骗了,为了挽回损失找胡志国帮忙,胡志国派下属李某3到深圳了解研究案情,最后通过由湖南的新世界公司替高志寅将钱付了,新世界公司成为受害人,通过虚构管辖权使得该案可以由长沙市经侦管辖,在胡志国的帮忙关照下,长沙市经侦对高志寅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目前该案还在侦办中。

李光荣不止给胡志国本人送钱,更是对他的妻子、女儿关照有加。胡志国妻子肖某和女儿胡某到香港、台湾等地旅游,李某不仅安排照顾、给旅行社交费,还送上现金供他们购物。根据李光荣的供词:

1、胡志国家人去香港时,李光荣一般会安排准备5万元港币用于胡志国及家人在香港购物。

2、2007年左右,胡志国带其妻儿到深圳住华安酒店,李光荣送给胡志国的儿子1万元或2万元的红包。

3、2013年左右,胡志国要找他借辆车给他老婆上下班用。李光荣便安排买了一台价值40多万元的小车供胡志国的爱人肖某1使用。

4、安排胡志国及其家人在深圳、香港、山西、海南等地旅游接待及费用等大概是几十万元左右的人民币。

5、2015年春节期间,李光荣去胡志国长沙的家中吃饭,期间送了一个2万元红包。

6、2015年春节期间,李光荣去胡志国长沙的家中吃饭,吃饭时胡志国说他妻子工资低。后来李光荣送了5万元现金。

7、2015年左右,李光荣应胡志国的要求,为胡志国嫁在台湾的女儿胡某3在台湾买房付部分房款240万人民币。

8、2015年左右,李光荣应胡志国的要求,为胡志国嫁到台湾的女儿胡某3支付过一笔价值10余万港币的红酒款。

今年8月,长沙通报了6起“受贿行贿一起查”案例,其中就包括了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光荣行贿案。通报说,2002年至2017年,长沙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胡志国,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力,为李光荣在变更强制措施、立案、撤案等方面谋取利益,并向其泄露案情。李光荣多次赠送胡志国大额现金、高档车辆等贵重物品,并在党的十八大后安排胡志国到深圳打高尔夫球。2018年4月,李光荣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胡志国不仅要钱

还跟上市公司要各种家用电器

从公布的裁判文书中,可以看到胡志国的生活中“什么都要人送”。

胡志国利用其担任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副局长、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局长、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的职务便利,为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旗下超市、商场的维稳、治安以及商标纠纷等方面提供帮助。

2000年至2017年,胡志国多次以本人及家庭成员居住的房产需要家电为由向友阿公司董事长胡某1、友阿家电公司总经理孔某1索要家用电器,共计冰箱6台、电视机及激光屏幕5台、洗衣机3台、微波炉1台、蒸烤一体机l台、音响l套、洗碗机1套、空调3台,折合14.3262万元人民币。

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法院最后认为,被告人胡志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被告人胡志国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胡志国具有认罪态度好,系自首,积极退缴全部赃款等从轻或减轻处罚量刑情节的辩护理由和辩护意见。

经查:胡志国被采取调查措施后,如实供述纪检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应以自首论;且其认罪态度好,在本院审理期间,其亲友亦代为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故该辩解理由和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对胡志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但胡志国同时亦有索贿的从重处罚情节。根据胡志国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胡志国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二、办案机关扣押的涉案财物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退缴至本院的全部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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