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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银保监会铁腕治乱象 47张监管函指向何方

2018-12-26 14:52:52    来源:金融时报

截至12月26日,2018年银保监会及原保监会共公开披露47张监管函,涉及39家保险机构。其中,保险集团1家、财产险公司28家、人身险公司8家、资产管理公司2家。

据《金融时报》记者梳理,这47张监管函,21张涉及产品端,主要问题是产品条款要素不完备、文字错误、险种归属不当;11张涉及销售端,主要问题是电话销售和网络销售不规范;11张涉及投资端,主要问题是资金运用违规、制度不完善;另有4张涉及经营管理、理赔内控管理不完善等问题。

而在被称为最严监管年的2017年,原保监会公开披露了38张监管函,涉及34家保险机构。其中,保险集团1家、财产险公司13家、人身险公司18家、健康险公司1家、资产管理公司1家。38张监管函主要涉及三大问题:一是“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内部审计、考核激励存在的问题;二是保险产品设计存在的问题;三是电话销售内控管理不完善、互联网销售页面展示不规范的问题。

与2017年相比,监管者2018年出拳次数更多、力度更大,出击领域也有所不同。

产品端:财险产品背离保险本源

今年,监管者出拳力度更大,体现在对违规者集中进行处罚,使保险市场乱象暴露得更为彻底。

在21张涉及产品端的监管函中,19张来自2月份的集中披露,19家财险公司的1672个问题产品被叫停。其中,10家公司3个月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

这1672个产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条款表述不严谨、条款要素不完备、条款文字及格式错误、产品属性分类不当、险种归属不当、命名不规范、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未作明显标示、费率表内容不完备、费率表出现文字错误、费率调整系数无上限、附加险未逐条单独备案、用附加险对主险进行修订、备案材料不一致、精算报告不完备等。

据记者了解,此次集中处罚源于2017年7月原保监会开展的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也是根据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在2月份集中披露之前召开的2018年全国财产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了财产保险行业发展主要存在的八大问题,第一大问题就是“产品背离本源”。

“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履行承诺、承担责任、体现价值的载体,是保险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但当前一些财产保险产品被异化成为公司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的工具。”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有的公司产品创新偏离了保险主业,盲目追求与大资管和互联网金融的接轨,片面突出产品的短期、高频、高收益和理财特性,背离了保险保障和稳健经营的要求。有的公司产品创新违背了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等基本保险原理,开发承保投机风险、赌博风险的保险产品,保险产品异化成对赌工具,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有的公司将产品创新错误理解为炒作概念和制造噱头,产品创新主要为了吸引眼球、制造话题,忽视了保险产品本身的保险保障功能作用,销售过程中搏出位,理赔时不能发挥风险转移功能,造成保险纠纷,损害了行业形象。

曾经不以为然的“潜规则”,由于监管者集中披露,引起了广泛关注,也促使相关公司迅速整改。

5月份,华海财险因报送的多款产品存在保险责任表述不清晰、不符合保险原理、违背公序良俗及险种分类错误等问题,被监管责令6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随后,该公司明确表示,将对其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销售端:电网销渠道销售乱象频发

同样,11张涉及销售端的监管函,8张来自1月份的集中披露。渤海财产保险、中华联合财险、安盛天平财险、华安财险、紫金财产保险、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招商信诺人寿、光大永明人寿等8家公司电网销渠道的销售问题集中暴露出来。

从监管函披露的详细信息来看,保险公司电销中被明确禁止的“套路”,却是保险消费者的日常。比如,过分吹嘘本公司市场地位,错误讲解与销售产品无关的内容,“现在基本上每一家保险公司都在模仿我们,就是通过电话帮客户办理投保”“因为我们是中外合资,它的权威可能更大一些”;又如,以“内部答谢方案”“回馈活动”“内部服务”等并不存在的方案吸引客户购买产品。另外,在回访环节也存在着严重的不合规行为,由公司员工代客户接听坐席人员来电,个别电话号码一年接听坐席来电甚至超过1000次。

记者注意到,此次因电销违规被下发监管函的都是中小险企。一位业内人士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相对于早就建立并占据渠道优势的大公司,中小险企建立电销队伍通常较晚,由于人力物力的缺乏,在回访、信批上往往做得不到位;由于经验不足及合规意识薄弱,电销话术不合规也是常有的事;更有激进者,为了吸引客户投保不惜夸大宣传、过度营销。

10月份,两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也因销售误导接到监管函。安心财险、泰康在线在互联网平台销售的保险产品,均存在销售误导问题。比如,在客服咨询答复与保险条款规定、网页宣传内容不一致;“不限病种,突破医保限制”“不限用药”“不限治疗方式”等宣传语,与备案条款不相符等。

对于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层一直不遗余力。2018年,在对违规者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银保监会加强了对从业人员行为的管理以及对消费者的提醒义务。

11月份,银保监会首次发布6类常见的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加强消费者风险提示,增强社会公众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8月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的通知》,从严格规范保险销售行为、切实改进保险理赔服务、大力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四个方面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提出要求。

6月份,结合2017年度保险消费投诉处理考评情况,银保监会对投诉处理考评排名靠后的中国人寿、新华人寿、人民人寿、阳光人寿、泰康人寿、中华财险、永安财险、太平财险、英大财险、众安在线等10家保险公司的“一把手”进行监管谈话。当月,还发布了《关于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的通知》,严厉打击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销售误导,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产品促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诋毁同业商誉等违法违规行为。

资金运用:制度不完善执行不规范

11张涉及投资端的监管函,则有6张来自于6月份的集中披露。紫金财险、安诚财险、民生通惠资产管理公司、众安在线、幸福人寿和中华联合财险均因保险资金运用问题被监管问责。

细看这6份监管函,主要问题为资金运用管理不规范。比如,未按规定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内部审计、资金运用制度不健全、投资团队人员不足、未按规定开展投后管理、投资管理部门未保持独立等。监管函显示,有的公司股票投资经理、研究人员和交易人员等主要业务人员不足12人,股权投资团队不足5人;还有的公司投资管理部未正式任命负责人,由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兼任部门负责人,投资管理运作未能遵循独立性原则。

上述问题暴露出保险业在资金运用方面普遍存在制度不健全、执行不规范的问题,有些公司的风险管控形同虚设,未能切实发挥作用。

上述6家公司被责令对资金运用工作进行整改,除众安在线外,其他5家公司整改期间不得新增股权投资业务,整改期限3到6个月不等。

另外,1月份集中披露的监管函暴露的主要问题为境外投资不规范。平安人寿、新华保险、中再资产管理公司均因境外投资业务违反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可投资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规定而被问责。

监管要求上述3家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违规内容进行整改,确保投资符合规定;同时,应增强依法合规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和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监管规定,合规审慎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在摒弃‘父爱主义’后,监管者的职责之一就是依法依规对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有关专家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随着银保监会“三定”正式实施,地方银保监局统一挂牌,接下来,监管者将围绕国家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加强微观审慎监管、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真正成为国家和人民放心的看门人和守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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