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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发布保险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

2018-12-27 14:42:43    来源:中国江苏网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持续增长和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我国保险业得到迅速发展,保险纠纷也相应的呈高位运行态势。近五年,江苏法院持续加大保险纠纷案件审判投入,健全审判机制,统一裁判尺度,强化诉调对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保险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12月26日,省法院通报了五年来全省法院保险纠纷案件审判情况和相关风险提示以及保险纠纷十大典型案例。

记者了解到,2014年至2018年,江苏法院共受理各类保险纠纷案件57372件,呈现稳中有升态势,占同期各类商事案件总量的6.75%,标的总额72.1719亿元,审结各类保险纠纷案件55876件,结案率达97.39%,高于同期商事案件平均结案率。案件排名前三位的地区分别是无锡、苏州和常州,案件数量较少的地区包括扬州、宿迁和淮安等地。其中财产保险合同纠纷47626件,占比达83.01%,机动车保险纠纷一枝独秀,占比百分之九十以上,与车险规模在财产险中的地位相当。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所涉纠纷相对较少。人身保险合同纠纷9447件,占比16.47%。其他保险合同纠纷299件,占比0.52%。

自我省于201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保监会确定为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全辖区试点省份以来,江苏法院与江苏保险监管部门联合制定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意见和办法,明确总体目标、具体任务和程序要求,确立诉调对接联席会议、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督促履行等五项机制,推动将诉调对接工作纳入保险监管部门相关考核范围。目前各地区均已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全省共有保险纠纷调解机构39家,调解员169人。2018年1月1日至11月30日,保险纠纷调解机构共受理各类纠纷17156件,成功化解纠纷14020件,司法确认调解协议2780件。其中,诉调对接案件量2134件,调解成功973件,成功率达45.6%。

此外,省法院与省公安、司法、财政部门以及江苏保险监管部门联合出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推动相关保险纠纷化解端口前移。支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新机制、新举措,苏州、泰州等地推动保险行业内部自治,引导保险行业协会设立纠纷裁决中心,对于法律关系清楚、事实简单、争议集中的案件进行行业裁决。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保监会联合举办的全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推进会上,省法院所作经验交流得到与会领导充分肯定,泰州中院被评为全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示范单位。

针对保险纠纷案件审判中长期存在的裁判理念不统一、类案异判现象较为突出、保险审判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江苏法院多措并举,推动保险纠纷案件审判质效提升,规范引导我省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针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范围、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能否依据合同法主张撤销等疑难问题,以疑难解答、审判咨询等方式加以明确。强化审判专业化建设,省法院成立保险审判专业团队,负责保险审判调研、指导。近五年,省法院公报刊发保险纠纷案例三十余篇,五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一篇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第三人违约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害属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求偿范围等规则得以确立。

另外,全省法院还向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以及保险公司发送多份司法建议,就机动车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加强网约车免赔条款提示说明,索取并妥善保管保险代位权追偿材料,加强保险代理人、业务员管理,规范提示说明行为等提出建议,得到采纳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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