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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董事长王滨:建议提高税优健康险优惠力度

2019-03-05 15:13:32    来源:华夏时报

日前,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在京开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董事长王滨在今年的《关于促进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发展的提案》中指出,税优健康保险自发起至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市场发展远不及业界预期。

据了解,税优健康保险政策主要是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险,提供最高2400元/年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相当于个税征收点最多可提高200元/月。税优健康保险2016年开始试点,2017年7月1日在全国推广实施。

总体来看,税优健康保险在降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方面的能力开始显现,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市场发展不及预期。截至2018年底,行业累计承保仅31.9万件,累计实收保费仅9.4亿元。

王滨认为,税优健康保险“叫好不叫座”的困境,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例如:个人所得税优惠额度有限,撬动力度不足;业务流程复杂,影响消费体验;税优健康保险产品较为单一,吸引力不足,难以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重视投保人权益,但对保险机构激励还有待提升等。

王滨坦言道:“当前,纳税群体投保税优健康保险时,需本人提供由当地税务机关或其供职单位开具的相关纳税证明材料,承保后需由扣缴义务人协助办理个人所得税税前抵扣手续。税优健康保险的业务流程复杂烦琐,体验不佳。”

在王滨看来,对保险公司而言,税优健康保险要求保险机构遵循保本微利原则、不得因既往病史拒保、保证续保、无等待期、不得设置免赔额、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不得对个人账户收取管理费用等。这些规定更好地保护了投保人权益,但对保险机构而言,风险大、成本高、利润低,不得不谨慎展业。

因此,王滨在提案中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提高税收优惠力度,并探索建立税优额度的动态调节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医疗费用上涨幅度及个税政策调整等情况,定期调整税优健康保险税前抵扣额度,或将购买税优健康保险的支出一次性进行税前抵扣。

二是简化税务操作手续,提高税收优惠抵扣的便利性。尽快打通税务与保险系统的对接,可将购买税优健康保险的支出列入个人所得税专项费用扣除项目。

三是赋予保险机构更大的业务经营空间,更好调动保险机构能动性。完善有关政策的实务规定,提高保险机构风险管理能力。建议监管部门制定相关产品责任调整规则,允许定期调整既往症定义、正/负面清单、特定门诊治疗手段、慢性病定义等条款内容。

四是丰富产品形态,放宽个人账户使用限制,提高政策灵活度。完善税优健康保险的产品种类,逐步将给付型、津贴型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纳入税收优惠政策范围,探索将护理险、健康管理等相关业务纳入税优健康保险产品范围。同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允许投保人在退休前使用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支付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以鼓励中青年群体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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