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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全国25家险企被罚 合计罚金539.4万元

2019-03-06 15:12:05    来源:成都商报

随着全国各省市银保监局罚单的一一公布,今年2月份险企处罚情况也随之出炉。3月5日,红星新闻记者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官方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对2月份的险企被罚情况进行了逐一梳理和统计。

据统计,今年2月,全国11个省市的银保监局共计发出了43份处罚决定,罚金共计539.4万元。其中四川银保监局对险企违规违法操作的处罚力度最大,共开罚单12张,累计罚款金额达296.9万元,约占整个2月全国银保监系统针对险企开出的罚金总和的55%。

2月全国25家险企被罚

合计罚金539.4万元

近两年,保险业监管惩处力度空前,险企违规违法操作的成本与日攀升。据红星新闻记者统计,在刚刚过去的2月份,全国共有11个省市的银保监局,针对25家险企在业务经营和合规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共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43份,罚金合计539.4万元,其中,四川、深圳、北京、江西和重庆的银保监局开出罚单金额较多,罚金分别为296.9万元、97.6万元、40万元、21万元和15万元。

根据各省市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红星新闻记者留意到,因“欺骗投保人”以及“编制虚假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被罚的比例最高。此外,给予投保人中介合同外的利益;利用中介虚列费用;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个人开展业务;通过中介侵占保费等也是险企被罚的高频原因。

另外,还有部分险企存在内部管理混乱等违规违法问题,例如变更公司营业场所未报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未按规定报告设立分支机构事项;部分保单记录的客户信息不真实等。

四川银保监开罚单

10险企被罚296.9万,占总罚金55%

纵观整个2月,四川银保监局处罚力度最甚。红星新闻记者统计,从2月12日起,四川银保监局共计开出了12份罚单,涉及人保财险、中国人寿、阳光人寿、中华财险和英大泰和财险5家险企,以及安特、加华、宝瑞等5家保险中介代理机构。10家险企合计被处罚金296.9万元,占了2月份全国保险业处罚总金额的55%。

其中,阳光人寿是单一机构被处罚金最高的险企。根据四川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银保监罚字(2019)33号文件显示,阳光人寿绵阳中支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四川银保监局对阳光人寿绵阳中支作出了责令停止接受银保渠道新业务一年;10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时任阳光人寿绵阳中支总经理李勇被撤销高管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根据处罚文件,该机构总计被罚人民币55万,这是2月份单笔处罚金额最高的一份罚单,也是涉事人数最多的一笔罚单。

除此之外,2月单笔金额第二高的罚单也出自四川银保监局。根据2月15日公布的四川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银保监罚字(2019)28号文件,中华联合内江中支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因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四川银保监局决定对该险企罚款40万元,两名涉事负责人各处罚5万元,该机构合计被罚50万元。

严打保险中介渠道违规

18家机构被罚

由于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的监管越来越严,部分公司为了冲业绩,便打起了中介渠道的主意。为了规范保险中介渠道,确保中介渠道合法合规经营,今年2月26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保险公司须建立权责明晰的中介渠道业务管理制度体系,保险公司不得利用中介渠道主体开展违法违规活动,并进一步明确了九条“不得”开展的违规行为。因此,2月份11省市银保监局处罚的重点也落在了保险中介渠道上。

据红星新闻记者统计,2月份全国针对保险中介代理机构开出的罚单共计18张,其中天津被处罚机构9家、四川5家、深圳2家、重庆和甘肃各1家。给予投保人中介合同外的利益;利用中介虚列费用和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是被处罚的最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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