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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期货价格发现功能,银行保险获准参与将提升期货市场深度

2020-02-28 15:27:01    来源:金融时报

市场期盼多时的“靴子”落地,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获准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证监会与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商业银行和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国债期货交易。目前,第一批试点机构包括工商银行(5.300,-0.10,-1.85%)、农业银行(3.410,-0.05,-1.45%)、中国银行(3.550,-0.07,-1.93%)、建设银行(6.500,-0.17,-2.55%)、交通银行(5.200,-0.11,-2.07%)。

商业银行、保险资金是债券现货市场重要的参与主体,其参与国债期货市场有助于满足机构的利率风险管理需求,增强经营稳健性,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将推进国债期现货市场协调发展,丰富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国债期货功能发挥。

扩充银行风险管理“工具箱”

“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获准参与国债期货市场,这些机构有了管理利率风险的新工具,从而可以更好地进行风险管理和对冲。”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教授董登新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我国国债期货市场一直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态势之中。中金所于2013年9月6日上市了5年期国债期货,于2015年3月20日上市了10年期国债期货,于2018年8月17日上市了2年期国债期货,基本形成了覆盖短中长端的国债期货产品体系。业内人士表示,已经成功上市的2年期、5年期和10年期国债期货运行平稳,效率不断改善,功能逐步发挥,具备承载商业银行、保险资金入市的能力。

目前,商业银行是我国国债市场的主要持有者。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月末,债券市场托管余额为100.4万亿元,其中,国债托管余额为16.1万亿元。而从国债投资者结构看,商业银行是最主要的参与者,是绝对的市场主力。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商业银行在国债承销、做市业务、债券交易、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均面临着一定的利率风险,具有管理利率风险的迫切需求。业内人士认为,作为国债现券市场最重要的持债主体的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助于提升国债期货市场定价效率和精度,形成准确反映全市场的价格信号;二是有助于商业银行管理国债业务风险,促进现货市场平稳发展;三是有助于促进商业银行转型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交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中心总裁乔宏军表示,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一方面,可以利用国债期货对债券进行风险管理,平抑利率波动带来的市场估值损益变化,丰富市场风险管理工具,切实提升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国债期货更好地进行资产负债主动管理。

中信证券(23.400,-1.37,-5.53%)研究所副所长明明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扩大国债期货参与者对商业银行是一个利好,持有大量国债的商业银行通过国债期货交易进行风险管理,可以做到套期保值、锁定收益。

除了商业银行,保险资金也有着运用国债期货规避利率风险的需求。保险资金具有资金规模大、负债久期长、成本稳定等特点,是我国10年期以上债券的主要投资主体。分析人士认为,保险机构负债端久期长,与之期限匹配的资产稀缺,运用国债期货调整资产负债久期缺口的需求迫切。因此,稳步推进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市场,对于增强保险资金经营稳健性、提升长期国债市场的流动性具有重要意义。

发挥期货价格发现功能

事实上,国债期货迎来重磅机构投资者,不仅对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形成利好,而且对于金融衍生品市场本身的稳健发展至关重要。

对于国债期货市场而言,商业银行、保险资金的参与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国债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债券期现货市场的投资者主体匹配,提升国债期货价格的代表性。

在董登新看来,作为“实力派”机构投资者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进入国债期货市场,不仅有利于提升市场的人气和交易量,而且会提高市场的定价能力、定价效率,为市场带来新的活力。这对国债期货市场的做大做强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未来发展非常重要。

此外,商业银行、保险资金与证券、基金等市场参与者具有不同的资金来源、期限特征和风险偏好,银行和保险资金进入国债期货市场可以成为其他机构的交易对手,实现交易需求互补,进一步增强市场的流动性和深度,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功能发挥。“过去期货市场一直缺少商业银行这样的交易主体,而现在交易主体的丰富有助于提升市场流动性、提高定价效率。”明明向记者表示。

对于现货市场来说,商业银行和保险资金入市可以提升国债市场的流动性和定价效率,进一步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允许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一方面,有助于推动国债期货逐渐发挥价格发现、风险管理等功能,进而使得国债期货的定价更具有代表性,更好地反映市场供需关系;另一方面,国债现货和期货市场流动性的提高,有利于建立健全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从而推进利率市场化发展的进程。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公告提出,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及业务处理系统,具备专业的管理团队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防范和控制交易风险。

分析人士表示,从第一批试点机构名单来看,本次扩容秉持了稳健的态度,而且公告也强调,需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明明认为,由于国债期货交易属于衍生品交易,较为复杂,因此商业银行需要从多个方面做好准备,如人员培训、IT系统稳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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