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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餐饮企业控诉美团 限制条款涉嫌垄断损害平台商家利益

2020-04-26 09:07:54    来源:法制日报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线下门店客流量减少、运营成本上升等给不少餐饮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危机之下,开拓外卖市场成了不少餐饮企业的选择。

3月份,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连锁餐饮行业的影响调研报告》。报告显示,91.6%样本企业发力外卖业务,73.2%样本企业尝试拓展团餐外卖业务。疫情期间,外卖平台成了这些餐饮企业的“救命稻草”。

然而,外卖平台引发的争议也随之而来。4月10日,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发布《广东餐饮行业致美团外卖联名交涉函》,直指美团在疫情期间的垄断行为给当地餐饮企业造成了伤害,并要求立即取消独家合作限制等垄断条款、减免疫情期间省内所有餐饮商户外卖服务佣金5%或5%以上。

疫情期间,美团等外卖平台佣金是否合理,是否涉及垄断性条款?商户与平台应该如何共渡难关?对此,《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佣金比例引发争议帮扶措施难以落实

《广东餐饮行业致美团外卖联名交涉函》称,省、市、区餐饮行业协会陆续收到几百家餐饮企业针对美团外卖的各类投诉,包括美团抽成比例太高、垄断经营等,表达了对美团外卖诸多行为的强烈不满。

实际上,在此之前,四川、重庆、山东、云南等多地餐饮协会就已经公开“喊话”美团,要求考虑餐饮企业困难、减免佣金。除此之外,还有地方协会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美团提高佣金、垄断经营等行为。

2月20日,河北省饭烹协发布《致电商平台的公开信》,呼吁美团等降低外卖佣金费率,“希望平台能够充分体谅餐饮企业之难,餐饮经营者之痛,与餐饮企业共同承担社会责任,保障城市餐饮供给”。

2月21日,南充市火锅协会网上致信当地市长信箱,举报美团疫情期间涉嫌涨佣金、垄断经营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4月13日,美团高级副总裁、到家事业群总裁王莆中曾回应称:“美团外卖从诞生以来,持续亏损5年,即便在刚刚盈亏平衡的2019年,第4季度外卖平均每单利润不到2毛钱,占收入的2%。”

除此之外,美团还称其在疫情初期启动了“七项商户帮扶措施”,针对武汉地区商户推出了免除佣金、延长年费、提供特殊保障金等举措。2月17日,佣金减免措施由武汉地区升级到全国范围。自2月1日起,美团到店对全国所有到店餐饮合作商户、本地生活服务类商户免除一个月佣金,2月1日至2月29日产生的佣金将统一返还。同时,到店餐饮合作商户、本地生活服务类商户未发布的同城活动,可免费延长一个月有效发布期。

不过,美团相关帮扶措施被指“内容不能落到实处”。广东餐协称,美团平台的返佣不能提现,只能用于美团推广,不能给商户带来救命的现金流,并指出“实质性帮扶”措施应包含取消垄断条款、减免佣金5%以上。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表示,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如果美团没有构成垄断、滥用垄断支配地位和在疫情期间加高佣金等行为,而是与疫情发生之前的佣金保持一致的话,那它就没有义务减免佣金。但从社会责任来看,疫情期间,美团应该与商户齐心协力,共同渡过难关,适当减免佣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我认为各地餐饮协会的这些诉求基本都是合理的。美团应考虑到商家租金、水电费、工人工资等支出,适度降低佣金比例,打造一个多赢共享、包容普惠的外卖市场生态环境,实现平台和商家双赢。”

“在减免佣金方面,美团应弘扬契约精神,消除为了品牌宣传所做的这些悬在半空之中的空头支票,帮扶措施应落实到取消垄断条款、减免佣金上面。美团既要看到有形的财产力,还要看到无形的品牌力;既要看到近期的利益,还要看到长远的利益;既要看到平台自己的利益,还得看到商户和消费者的利益。否则的话,平台难以行稳致远,特别是在举国上下、全球内外,共同抗击疫情之际,只有做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基业长青。”刘俊海说。

限制条款涉嫌垄断损害平台商家利益

除了佣金争议以外,美团的限制合作条款也引发质疑。

山东的餐饮店主小王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根据美团的条款,如果同时注册美团和其他外卖平台,美团就会限制店铺配送范围并提高佣金费率,只有与美团签署独家合作协议,才能获得更多配送机会。

2月24日,山东省多个餐饮协会代表山东全体餐饮成员,联名发布关于强烈呼吁外卖平台全面降费的公开信。公开信指出,美团外卖规定,商家一旦同时入驻饿了么外卖平台,则佣金费率上浮3%至7%,排他性规则让广大餐饮企业难以承受。

对此,刘德良认为:“作为生产者,销售自己商品的时候,有权利选择独家销售许可协议,因为它不影响市场秩序。但是如果是平台跟它的用户或者消费者,采取独家合作的协议,就有可能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如果美团的市场占有份额构成反垄断法里面所说的支配地位,它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强迫入驻的商家签订独家销售许可、独家合作的话,那就可能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其他的平台也涉嫌不正当竞争。同时,对它的用户还涉嫌构成强迫交易。”

刘俊海认为,关于美团是不是垄断行为,关键靠数据说话。如果美团占市场份额超过51%,并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它就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和电子商务法。

而此前的《广东餐饮行业致美团外卖联名交涉函》称,美团外卖在广东餐饮外卖的市场份额高达60%至90%,已达到反垄断法规定的市场支配地位,同时,“美团涉嫌垄断定价,并强势要求餐饮商家做独家经营,否则就强制注销、下架门店”。

4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反垄断执法的公告》,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妨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垄断行为,重点查处口罩、药品、医疗器械、消杀用品等防控物资及原辅材料,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以及与其他民生密切相关行业和领域的经营者达成、实施的协同涨价、限制产量、分割市场、联合抵制、固定或限定转售价格等垄断协议,以及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差别待遇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4月18日,美团与广东餐饮协会发出联合声明。对于独家合作协议,美团称将尊重餐饮商户自主选择线上各类平台,支持餐饮商家自主运营私域流量的多渠道发展,美团将全面开放配送平台服务予以对接。

尊重商家自主选择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受疫情的影响,外卖平台对商家来说比以往显得更为重要。那么,接下来应当如何维护外卖市场秩序?

刘德良认为:“垄断性的合作条款抑制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排斥中小企业的自由进入,对小平台不利,对商家不利,对消费者也不利,应当呼吁尊重商家的自由选择权,竞争才是市场经济活力之源。我们要呼吁公平竞争,反对滥用垄断市场支配地位。”

刘俊海同样认为,当前最急迫的是鼓励竞争,打破垄断,鼓励新的平台进入餐饮外卖行业,打造消费友好型的餐饮平台,细水长流地挣钱,不要强调利润最大化,要追求利润合理化。其他互联网平台可以考虑参与到餐饮行业,延伸拓展自己的业务。商家们也可以合作办一个自己的平台,使每一个商家都是平台的股东,共同受益。

“外卖平台应告别垄断性合作条款,只有鼓励公平竞争,才能发挥激浊扬清的作用,提高市场活力,维护市场秩序。”刘俊海说。(记者 韩丹东 实习生 尹玉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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