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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4个商家张贴未成年人“禁酒令” 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

2020-06-15 09:27:39    来源:检察日报

“最近学校附近的超市柜台都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线上平台销售界面也作了标注,商家对买酒的小孩儿及时制止,我们家长放心多了。”近日,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实地走访某中学附近超市时,一名学生家长向检察官反映。

今年初,江阴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中发现,事发时涉案当事人王某喝了酒,而其购买的酒类商品即源自学校附近的超市。经调查,该超市并未核实王某是否是未成年人,且其实体店铺和网络售卖平台也未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家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并注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举报电话。

江阴市检察院认为,上述商家销售酒类商品,对未成年人未尽到相应的提醒义务,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既影响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通过线下实地调查和线上情况审查,江阴市检察院发现多家商铺实体店和线上平台销售界面均存在未按规定张贴标志的情形,遂于今年4月向江阴市市场监管局和商务局当面送达了检察建议,督促两单位加强协作,对校园周边售酒行为开展全面摸排,查处违法行为,加大未成年人禁酒宣传。

收到检察建议后,两部门与检察机关多次磋商后,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江阴市商务局专门出台《关于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两部门对辖区校园周边、小区附近销售酒类的经营者共同开展督查检查,共向784家线上线下酒类商品经营者发放行政提示书,并监督其设置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警示标志与12315举报电话。

6月1日,江阴市检察院又与该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教育局、糖烟酒商会、酒类饮品行业协会等多个单位共同参加“关爱青少年保障健康权,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启动仪式,共同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推动长效化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公益宣传。(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李君超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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