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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中融人寿扭亏为盈 中小险企转型需修炼“内功”

2018-08-08 10:13:12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

打铁先需自身硬,处于当前保险市场的关键阶段,中小保险公司要想顺利实现转型升级,就必须在修炼“内功”上狠下功夫,加快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

今年4月,银保监会在成立后不久便召开了中小银行及保险公司公司治理培训座谈会。在严监管、防风险的背景下,监管层对于中小保险公司公司治理问题的重视程度由此可见一斑。此次会议也指出,中小保险机构在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主要体现在一些机构的股权关系不透明不规范、股东行为不合规不审慎、董事会履职有效性不足、高管层职责定位存在偏差、监事会监督不到位、战略规划和绩效考核不科学、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等方面。

围绕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管层也在今年相继推出多项举措。例如,今年7月,银保监会就发布了《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机制,明确主体责任,规范主体行为,强化监管约束等制度安排,进一步改善独立董事履职的内外部环境,促进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充分发挥作用。

毋庸置疑,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将是今后中小保险公司防范各类风险、立足市场竞争以及夯实健康可持续发展基础的重要支撑。作为一家中小保险公司,中融人寿就通过在公司治理方面重点发力,助推公司实现转型发展。

在采访中,中融人寿相关负责人向《金融时报》记者介绍,中融人寿从多个方面来下功夫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在尊重股东利益方面,中融人寿管理层始终在董事会领导下工作,处理好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关系,致力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中融人寿严格遵照公司法、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行事,管理透明,管理层作为公司长远利益的相关者一直与股东保持着良好关系。在完善治理机制方面,中融人寿已严格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起包含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管理层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在经营管理层增设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财务与采购委员会,在部门配置中增设了资产负债管理部与风险管理部,并有效组织实施。在加强董事会建设方面,中融人寿新一届董事会建立健全了风险管理、投资决策、资产负债管理等6个专业委员会;对标监管要求重新对各专业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和职责权限进行了修订,对议事规则进行了统一规范,从而有效保障了各专业委员会按照议事规则,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从各自的专业角度辅助董事会决策。此外,充分保障独立董事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关联交易等方面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完善董事会运作,切实维护公司、被保险人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

在健全授权管理体系方面,中融人寿进一步明确了董事会、经营层各自的责权利边界,构建了董事会对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的年度授权体系。同时,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初步完成了董事长对高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授权体系,从而提升了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在完善流程控制、激励考核评价机制和加强精细化管理水平方面,上半年中融人寿对涉及风险偏好体系、大类风险管理、行政事务、人力资源、运营管理、财务管理、资金运用管理等方面的79项制度进行了制定和修订;全面梳理了公司124项内控流程,并按照授权体系初步归类优化成41项;围绕全年经营目标,按照“团结一致、目标一致、利益一致、考核一致”的理念,将经营目标与公司所有高管、部门负责人挂钩,初步制定了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从而有效提高了经营效率、管理水平、工作质量和专业化水平。

上述负责人表示,公司治理结构是保障企业良性运转、持续发展的内在条件。未来任重而道远,中融人寿将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打造深厚根基。

公司治理有效性提升所带来的积极效果也在逐渐显现。截至今年6月30日,中融人寿在连续亏损两年后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0.34亿元,新增规模保费收入23.33亿元。在新增规模保费中,原保费收入为17.05亿元,占比达73.5%,占比同比提升了5.7个百分点;同时,在产品结构方面也进行了优化升级,久期匹配从过去的1至3年期提升到5年期。

此前有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效的公司治理有利于中小保险公司明确制定合理的公司经营目标,采取理性的经营行为,加快回归保障本源的步伐。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2018年以来,在推进公司治理的同时,中融人寿积极推动产品转型,上半年已开发报备14款产品,其中7款为中长期产品,并开发上市了公司首款终身寿险产品“中融金融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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