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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厦门一营业部违法遭罚 处罚款七万元

2021-02-08 09:30:20    来源: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厦门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银保监罚决字〔2021〕19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财险”)厦门市滨北第一营业部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钟亮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决定:(一)对人保财险厦门市滨北第一营业部处以罚款三十五万元。(二)对钟亮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七万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于2003年7月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目前亚洲最大的非寿险公司,注册资本136.0414亿元。其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68.98%。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以下为原文:

关键词: 人保财险 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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