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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加强直保公司再保业务管理 推动再保险市场健康发展

2021-08-05 15:36:46    来源:

作为“保险的保险”,再保险的健康发展对于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日,银保监会发布新修订的《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规范再保险业务经营,推动再保险市场高质量发展。

更高层面统筹制定再保险战略

这是时隔6年后,监管部门再次对《规定》进行修订。

2005年,原保监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了《规定》,并在2010年根据《保险法》的修改情况作了修订。2015年,原保监会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再次对《规定》作了修订。

此番修订,与近年来再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有着密切联系。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保险业分出保费2338亿元,同比增速为16%。同期,保险业原保费收入4.5万亿元,同比增速6.1%,远远落后于再保险业务的增速水平。具体来看,2010年至2020年,财险的再保险业务复合增长率达10.55%,寿险的再保险业务复合增长率更是高达24.46%。

与此同时,再保险市场的队伍也在不断扩大,除能够做再保险业务的直保公司外,近年来,再保险机构的名单也在持续扩充。2020年1月,大韩再保险上海分公司获批开业;去年底,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自2005年颁布以来,《规定》在规范再保险市场秩序、推动再保险市场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再保险市场持续快速发展,《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再保险市场发展和监管的要求,因此需要进行修订。

从内容来看,此次修订后的《规定》突出强调加强再保险顶层战略管理。

具体来看,《规定》要求,保险人应当制定再保险战略,明确再保险在公司风险和资本管理战略中的作用。再保险战略应包括再保险安排的目的、自留政策、分保政策、风险管控机制等内容。再保险战略的制定、实施、评估和调整由公司高级管理层负责,董事会或其授权的专业委员会应对再保险战略的制定和调整进行审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外国再保险公司分公司,其再保险战略的制定、实施、评估和调整应经其分公司高级管理层同意。

再从保险集团层面来看,《规定》显示,保险集团应当统筹制定集团的再保险战略,明确再保险战略与集团风险管理和资本管理战略的关系。集团再保险战略应包括集团的风险累积和净自留管理、信用风险管控、集团内保险公司的再保险授权管理、集团内分保战略等内容。保险集团再保险战略的制定、实施、评估和调整由集团高级管理层负责,董事会或其授权的专业委员会应对再保险战略的制定和调整进行审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集团公司在更高层面统筹制定再保险战略,做好再保险业务规划,这对于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的科学合理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分出业务安排合理能够扩大保险(集团)公司承保能力,使其能充分利用自身的承保能力来发展直接保险业务;其次,保险公司对其承保的风险进行合适的分保安排,能够避免风险集中或责任累积,稳定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果。”

“当然,分出业务的合理规划安排也有利于进一步活跃再保险市场,为再保险公司的发展提供源动力。”李文中表示。

加强直保公司再保业务管理

此次修订发布的《规定》,还通过明确临时分保与合约分保的定义区别,加强了对直保公司开展分入业务的管理。

依据《规定》,合约分保是指保险人与其他保险人预先订立合同,约定将一定时期内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向其他保险人办理再保险,再保险接受人需按照约定分保条件承担再保险责任的经营行为。而临时分保,则是指保险人临时与其他保险人约定,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向其他保险人逐保单办理再保险,再保险接受人需逐保单约定分保条件并承担再保险责任的经营行为。

《规定》强调,保险人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对合约分保和临时分保业务进行分类和经营,不得以临时分保名义变相经营合约分保业务。预约分保等非逐保单约定分保条件的再保险业务属于合约分保业务,应当按合约分保的要求进行管理。

对此,李文中认为:“临时分保与合约分保进行明确区分是为了使二者的界限清晰,避免实务中由于不规范操作而使二者出现混淆,使合约分保变成了事实上的临时分保,影响保险公司的实际承保能力,造成风险隐藏与累积。这让监管机构和保险公司自身都能够正确评估其承保能力。”

此外,《规定》要求开展再保险分入业务的直保公司,应当由总公司统一办理再保险分入业务,分支机构不得再办理此类业务;设立独立的再保险部门,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上一年分保费收入超过1亿元的,应配置不少于3名独立于直接保险业务的专职人员,上一年分保费收入超过3亿元的,前述专职人员不得少于5名;并且建立完整的分入业务管理制度和独立的分入业务信息系统模块,与财务系统自动对接,实现分入业务与直保业务的独立管理,以及制定合理、详细的年度分入业务发展计划。

《金融时报》记者还注意到,此次修订发布的《规定》,删除了针对投保人关联企业的限制性条款。《规定》表示,保险人在与关联企业进行再保险交易时,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确定再保险价格与条件,不得利用再保险转移利润,逃避税收。保险人应当按有关规定披露再保险关联交易信息。“这有利于营造了一个更加公平、合理、规范的直保市场,鼓励交易双方依法谈判,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价格发现与供需调节功能,促进直保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发展,使直保市场与再保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李文中称。

在业内人士看来,《规定》的修订发布将有利于提升再保险业务在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中定位和作用,规范再保险业务经营行为,强化市场主体的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能力,明确、优化、简化监管要求,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再保险业务投入,促进再保险市场的持续繁荣和发展。

银保监会也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做好《规定》的落实和监管工作,密切跟踪研究再保险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再保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 直保公司 再保业务 再保险市场 保险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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