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保险 >

加大养老保险产品创新 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利益

2021-10-25 14:43:25    来源:

10月21日,在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上,围绕“应对人口老龄化 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议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精算师、董事会秘书利明光表示,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在养老保险产品的领取条件、领取方式、收益模式、安全性和流动性安排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增强“产品+服务”模式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养老需求,着力提升适应养老金投资要求的长期投资能力。

利明光认为,商业养老保险参与第三支柱建设,有其特有的优势。

第一,具有多元化产品服务供给能力。商业养老保险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养老金在安全稳健、长期增值、长期领取等方面的综合需求,能够针对不同细分群体,围绕多元化的养老保障需求,提供差异化、综合化的一揽子保险解决方案。

第二,拥有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在长期管理保险资金的过程中,保险公司普遍建立了适应长期投资要求的投资管理体系,积累了较强的管理养老资金的长期投资能力。同时,初步具备布局医疗健康养老产业链的经验。

第三,拥有强大的资产负债和偿付能力综合管理能力。成熟的长期负债和偿付能力管理机制和能力是更好地提供养老产品和服务、科学地进行经营管理的坚实后盾,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过程中,可以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利益。

在利明光看来,保险业要在服务养老保障体系中有所作为,必须主动适应形势,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一是持续加大养老保险产品创新,丰富产品供给。二是着力提升适应养老资金投资要求的长期投资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跨周期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建设。

“养老保险和服务的超长期性和多样性,要求保险公司坚持资产负债管理统筹的科学发展理念,持续强化、更新资产负债观,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不断丰富理念和工具体系,在既有的优势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建设。只有这样,保险业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和发展。”利明光表示。(朱艳霞)

关键词: 养老保险产品 消费者利益 偿付能力 养老资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