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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机构被淘汰!仅26家险企总公司入围最新一批大病保险名单

2021-12-27 20:18:39    来源:

12月27日,银保监会再次调整保险公司总公司大病保险名单。记者梳理发现,新名单共包含14家人身险公司和12家财产险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相比上次(2019年2月)公布的名单,此次并无新增机构,仅移出了6家不符合条件的机构。

26家险企入围

调整后,具有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人身险公司共14家。分别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具有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财产险公司共12家。分别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入围名单制表:罗葛妹

入围门槛提高

事实上,拥有大病保险资质的名单一直在陆续调整之中。

记者对比2019年2月银保监会梳理公布的经营资质名单发现,此次并无新增承办主体,仅移出了民生人寿、农银人寿、和谐健康、平安财险、华安财险、中银保险等6家机构。

▲2019年入围名单制表:罗葛妹

所谓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

因为关系到民生,“大病医保”的入围门槛也是不低。

根据2021年5月最新印发的《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保险公司总公司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或近3年内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专业健康保险公司除外;

●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不低于150%;

●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类别均不低于B类;

●在中国境内连续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有成熟的健康保险经营管理经验;

●依法合规经营,近3年内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除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外,建立健康保险事业部,对大病保险业务实行单独核算;

●具备较强的健康保险精算技术,对大病保险进行科学合理定价;

●具备完善的、覆盖区域较广的服务网络;

●配备具有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人员队伍,具有较强的核保、核赔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具备功能完整、相对独立的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大病保险行业平台实现对接,并按规定向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大病保险相关数据;

●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严苛的考核要求下,一些保费收入的优秀生也一直没有进入名单。此外,也没有一家在华的外资险企入围。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监管,与银保监局上下联动,不断完善管理机制。继续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新增承办主体,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力度,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公司移除出名单,切实把好入口关,推动大病保险制度平稳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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