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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 金融要闻

2022-02-11 13:41:03    来源:

央行等四部门:防范借科技名义违法违规从事金融业务

2月8日,央行会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其中提到,稳步推进金融科技标准建设。加强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识别、物联网等标准研制和有效应用,引领金融科技规范健康发展。深入实施金融科技发展指标评价标准,为自律组织实时发布发展指数提供支撑。推动金融领域科技伦理治理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函证数据标准,促进函证数字化稳步发展。坚持金融业务与非金融业务严格隔离,厘清科技服务与金融业务边界,防范借科技名义违法违规从事金融业务。

央行、银保监会: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2月8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下一步,央行、银保监会将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跨境理财通内地试点银行扩容

2月8日消息,央行广州分行和深圳中心支行近日更新了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试点内地银行名单。其中,广州地区新增6家试点银行,分别为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深圳地区新增3家试点银行,分别为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深圳分行、富邦华一银行深圳分行。此次更新后,“跨境理财通”内地已报备的试点银行增至27家。

孙天琦:持有一定区域内展业牌照的金融机构不能在全国展业

2月8日,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撰文称,金融作为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大V”通过社交媒体带货销售金融产品必须持牌,否则属非法金融活动。金融牌照有国界。扩大金融业开放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但境外机构在境内展业必须遵守境内监管规则。已对外开放的金融业务,境外机构必须持境内相关牌照合法合规经营。境内禁止的金融业务,以及未对外开放的金融业务,境外机构不得在境内经营。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禁止的、未对外开放的金融业务或者仅持境外牌照在境内展业,属非法金融活动。国内大部分中小机构的牌照也有地域限制。金融机构若仅持有可在一定区域内展业的牌照,不能在全国展业。全国性金融牌照只能由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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