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保险 >

西藏:18种试点药品支付标准公布

2022-03-17 09:09:01    来源:

3月16日,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一则《关于公示18种试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

此次被列入试点药品有 天麻素注射液、注射用血塞通(冻干)、健胃消食片、注射用七叶皂苷钠、托拉塞米注射液、复方阿胶浆、龙牡壮骨颗粒、艾瑞昔布片、金水宝胶囊 等 18 个品种 38 个品规,公示期为: 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18日 。

支付标准的确定程序

▶ 对于 国家谈判药品 ,按照国家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执行。国家谈判药品仿制药,在 不高于 谈判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自治区采购平台挂网参考价的前提下,以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为医保支付标准。

▶ 对 纳入国家或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中选药品 ,按中选价格确定医保支付标准。未中选药品,按照带量采购相关规 则分类渐进调整医保支付标准,对部分联动参考价为中选价格2倍以上的,可在2-3年内调整到以中选价格为医保支付标准;2倍以内(含2倍)的,原则上以中选价格为医保支付标准。

▶ 对于“ 两非 ”(非国家谈判药品且非国家或省级集采) 药品,以挂网价格为基础, 按量价加权的原则 确定医保支付标准。以我区前一自然年度采购数量(以最小计数单位计算) 最大的规格作为代表规格,根据实际交易价格、采购数量进行量价加权平 均,确定该药品代表规格的医保支付标准。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其他规格,以代表规格医保支付标准为基准,按照现行药品差比价规则进行差比调整,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据易联招采统计,截止目前已有多省公布试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梳理发现每个省份医保支付标准和品种并不完全一致,有价格上的细微差距也有品种的异同,但不管怎么说,同一通用名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统一已经势在必行。

▶甘肃:23个

▶新疆:21个

▶贵州:24个

▶江西:29个

▶广东:27个

▶广西:27个

▶河北:27个

▶安徽:22个

▶湖南:28个

▶河南:29个

▶福建:30个

▶陕西:30个

▶四川:29个

▶山东:23个

▶内蒙古:30个

▶江苏:25个

▶西藏:18个

内容来源: 易联招采

关键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