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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药企带量采购失信,处理结果→

2022-04-06 13:43:41    来源:

3 月 24 日,甘肃省医保局发布《 甘肃省带量采购药品中选企业失信行为处理结果 》,对 5 家药企带量采购失信行为进行处理公示。

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广东联盟药品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函〔2021〕377号)要求,各中选企业应于2022年1月15日前建立起覆盖全省103个区域的配送关系。 截至目前,部分中选企业仍然没有履行承诺事项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工作,严重影响到采购协议签订和中选药品的采购使用。 根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相关企业失信行为处理结果公布如下。

通用名 规格 生产企业 未设置区域数量 处理结果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10mg 浙江花园药业 43 未设置区域采购协议予以撤废,涉及约定采购量予以核减。生产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5mg 浙江花园药业 43 同上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20mg 山东京卫制药 103 取消药品中选资格并撤网,生产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
来曲唑片 2.5mg 海南锦瑞制药 33 未设置区域采购协议予以撤废,涉及约定采购量予以核减。生产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
头孢呋辛酯片 250mg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 70 未设置区域采购协议予以撤废,涉及约定采购量予以核减。生产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
氯氮平片 25mg 江苏云阳集团药业 88 未设置区域采购协议予以撤废,涉及约定采购量予以核减。生产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10mg 山东凤凰制药 103 取消药品中选资格并撤网,生产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5mg 山东凤凰制药 2 未设置区域采购协议予以撤废,涉及约定采购量予以核减。

一、 对全部区域均未维护配送关系的2个中选药品,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撤网。

二、 对部分区域未维护配送关系的6个中选药品,涉及区域采购协议予以撤废,涉及约定采购量予以核减 。中选企业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剩余区域的配送关系维护整改工作。

三、对相关中选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视整改情况启动信用评级工作。

关键词: 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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