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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讯:福音!胰岛素集采在31省全面落地

2022-07-05 08:37:06    来源: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7月4日,上海医药阳光采购网发布《关于本市做好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宣布上海自即日起执行 第六批 国家集采(胰岛素专项)中 选 结果 。至此, 全国均已落地实施胰岛素集采 。

据悉,胰岛素专项集采于去年11月产生中选结果。此次集采首年采购需求量 2.1亿支 ,涉及金额 170亿 ,中选产品价格平均降幅48%,最高降幅73%。据估算,集采之后每年能 节省胰岛素费用约90亿元 ,将进一步为超过1000多万需要长期甚至终生注射胰岛素的患者减轻用药负担。

本次通知中提到上海市关于胰岛素集采的重要一点—— 合理、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 :

(一)本市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统称医疗机构) 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一品两规”等为由影响中选产品的供应与合理使用 。协议期内中选产品采购使用量应不低于协议采购量。对于原先无采购记录此次有协议采购量的产品,应简化和加快采购流程。符合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申报资格但未中选的产品,如质量和疗效有保证且价格适宜,医疗机构可以在上述前提下适量采购。

(二)医疗机构要强化临床风险评估, 在保证医疗质量 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使用中选胰岛素产品 。 加强医师和药师宣传培训,规范临床用药行为,提升用药水平。 医师应当依据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用药指南等合理开具处方,严格落实按通用名开具处方的要求,对既往患者尽量保持用药稳定,原使用厂牌在中选产品范围内的,可不更换厂牌。 既往患者使用厂牌、品种如确需发生更换,要对患者做好解释说明和用药指导。 充分发挥临床药师的作用,加强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 医疗机构要兼顾稳定药品供应、稳定临床用药,根据协议量有计划地采购中选产品,及时上报中选 产品在采购、配送、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来源:上海医药阳光采购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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