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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路口不减速 酿发事故赔一千

2018-09-29 14:33:06    来源:|2

9月29日上午,东台市唐洋镇境内一交叉口发生一起因货车不减速而酿发撞伤行人的交通事故,货车驾驶人张某负责赔偿撞伤行人的治疗费用1000余元。

当天上午8时许,盐城市亭湖区张某(男,43岁)驾驶苏J310T*轻型厢式货车沿唐洋镇北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唐洋朝安路交叉路口时,由于车速较快,对路面情况观察不够,与沿唐洋镇朝安路由南向北驾驶三轮电瓶车的周某及三轮车乘坐人相撞,周某及三轮车乘坐人都有不同程度受伤。经东台市唐洋交警中队民警调查取证,认定该事故由张某负责全部责任。张某赔偿周某及乘车人检查治疗费等1000余元。(周春明 陈永美)

关键词: 路口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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