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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会有损失再次投保也有风险 应全面了解理性对待

2019-03-19 15:34:44    来源:红星新闻|0

“现在的产品保障更全面,建议你把之前投保的产品退了,用这笔钱来买现在的新产品……”“你这个产品没有XXX方面的保障,不如退保,然后选择有XXX方面保障的产品”……对于不少消费者来说,保险代理人这样的销售说辞你是否听过不止一次?如果你的保险代理人正在或曾经向你提出过类似的“建议”,可千万小心了。

日前,四川银保监局对外发布风险提示,表示退保会有损失,再次投保也有风险,建议消费者全面了解产品后,理性对待他人诱导。

退保会有损失,再次投保也有风险

红星新闻3月18日从四川银保监局获悉,近期我省出现个别机构和个人诱导消费者解除已有的人身保险合同(俗称退保),并诱导消费者用退保资金购买其代理的其他人身保险产品。为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四川银保监局对外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忌盲目选择退保。

四川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险是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提升生活品质的重要工具。消费者应慎重购买并持有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以抵御个人和家庭经济风险。盲目退保,消费者会失去原有的保险保障,导致风险再次暴露。

该负责人指出,保险消费者如果一味听信业务员的销售话术盲目选择退保将面临两大风险——本金损失风险,以及二次投保风险。他表示,“对于长期人身保险,在保险期间前面阶段,通常现金价值低于所交保费,退保是保险公司向消费者退回现金价值,退保行为会造成消费者资金损失。”此外,在退保后如想再次投保,由于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投保年龄发生了变化,难免会面临增加保费或拒绝承保的风险,且会重新起算责任免除期。

全面了解产品,理性对待他人诱导

“风险无处不在,切忌盲目选择退保。”四川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同的保险产品,在保障期间、保障范围、缴费金额、缴费期限等各方面都不完全相同,消费者不应仅从缴费金额多少进行判断产品优劣。

之所以部分保险代理人会打着“为客户保障着想”的旗号,去说服保险消费者“撤旧投新”,主要是出于个人销售业绩、利益的考虑。该负责人表示,个别机构和个人在鼓动消费者退保时,并不是从消费者利益出发,而是抱着自己从中获利的目的,别有用心。他们在宣传新的保险产品时,往往会片面夸大优势,故意隐瞒劣势,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因此,消费者面对此类情况应提高警惕,理性对待,切勿轻易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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