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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杭州5宗违法遭罚195万 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产公司经营

2019-10-08 13:54:27    来源:中国经济网|0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银保监罚决字〔2019〕22号)显示,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存在5宗违法行为: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产公司经营;对公房地产开发贷款贷后检查流于形式、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股权;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股票;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及私募基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其罚款人民币19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

关键词: 中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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