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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持续深耕航天市场 积极助力我国航天事业行稳致远

2021-06-23 17:18:46    来源:

6月17日9时22分,搭载神舟十二号载人飞船的长征二号F遥十二运载火箭,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点火发射。此后,神舟十二号载人飞船与火箭成功分离,进入预定轨道,顺利将聂海胜、刘伯明、汤洪波3名航天员送入太空。这是中国载人航天史上由中国人书写的又一壮举,标志着中国空间站建造任务再次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航天保险保什么

星河璀璨,征鸿万里,国家航天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多方支持。针对火箭和各种航天器在制造、发射和在轨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航天保险在其中担当起重要角色。

据了解,航天保险根据航天项目进展的时间通常可以划分为火箭和卫星制造阶段的保险、发射前保险、发射保险以及卫星在轨寿命保险。

其中,在制造阶段,航天保险又分为火箭以及卫星制造保险,保险方式与其他财产险相类似,主要承保的风险包括火箭和卫星制造与安装过程的风险以及各零部件的测试风险。保险期限通常从火箭和卫星吊装至运输工具上准备运往发射基地时终止。

在发射前阶段,同样分为火箭和卫星的发射前保险,主要承保包括火箭和卫星到制造场地运送到发射基地阶段、在基地暂时的储存阶段、火箭和卫星的对接阶段、火箭和卫星的燃料加注阶段以及意向点火后发动机紧急关机或意向点火后火箭未脱离发射架臂的风险。

在发射阶段,航天保险主要承保从火箭点火起飞开始将卫星送入预定轨道和卫星定点后实现在轨道测试直至交付使用为止阶段的风险。

在承保卫星在轨道运营期间,保障直至卫星寿命结束阶段,保险期限通常为1年,并根据卫星在轨道运营的情况逐年续转保单。

一般来说,航天保险主要风险包括航天产品在航天活动中发生爆炸事故并导致严重损失的风险、航天产品运行市场风险、由意外事故导致航天活动费用损失的事故风险以及其他如气候因素等风险,是高风险的科技工程保险。

航天保险随航天工业的发展需要产生并随之发展。在二十世纪70年代,航天保险已经成为国际保险市场中的“常客”。二十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人保曾接受过外国卫星发射保险的分保业务。随后,中国太保、中国平安等公司先后介入航天保险市场。1997年,为支持我国航天事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保牵头,全国经营财险业务的9家公司依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组成了航天保险联合体,积极助力我国航天事业行稳致远。

保险公司持续深耕市场

中国人保陕西省分公司总经理桂文东曾表示,航天产业在我国是朝阳产业,是能够在第一梯队跟先进的国家和主体去进行良性竞争的。在这个过程中,保险能发挥巨大的作用,助力和助推科研实体加速快跑,多产出,推动整个产业更稳健的发展和运行。

截至目前,中国人保财险累计承保卫星近150颗。近年更独家承保了长征五号运载火箭重要载荷,在国家空间基础设施保障方面也是国内唯一同时首席承保过“风云”“海洋”“资源”“高分”四大系列对地观测卫星的保险公司,并连续13年首席承保中国卫通星群在轨保险,首席承保“白俄一号”“老挝一号”“阿尔及利亚一号”等出口卫星航天保险业务。不久前,人保财险与国家航天局探月与航天工程中心在京签署合作协议,成为“中国首次火星探测任务独家保险合作伙伴”。

截至2020年,平安产险累计为超过120余颗卫星及火箭发射前的制造、运输、安装和发射时以及发射后的轨道运行、使用寿命提供保险保障。依托自身“保险+服务”优势,平安产险首席或独家承保18颗遥感卫星发射及在轨项目,并于2021年首席承保“海洋2D”卫星发射项目。

太保产险航天保险的发展随着我国航空事业壮大而前进。1992年至1996年,连续4次独家承保或参与承保“尖兵一号”卫星第14次至17次发射险;1994年,承保“亚太I号”卫星发射及初始在轨运行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1995年,独家承保“亚太II号”卫星发射险及初始在轨运行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尽管这颗卫星最终发射失败,但太保产险第一时间完成近1.6亿美元的赔付。自2004年起,首席承保“风云二号”C卫星发射及在轨险,开启国内商业航天保险安排模式的新时代。近年来,太保产险参与了几乎所有商业投保的国家重大卫星发射项目。

太保产险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日,该公司首席中标“风云三号05星”发射、初始在轨及发射三者保险项目,这标志着其在服务国家航天战略、特别是护航中国气象局国家卫星气象中心“风云”系列气象卫星领域再下一城。

关键词: 保险公司 航天市场 航天事业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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