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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合力探索养老金融 共同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2021-08-23 16:32:18    来源:

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解决好养老问题是题中应有之义。

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作为这次会议的议题之一,“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备受关注。其原因来自两方面:一是“期盼”。在我国,共同富裕不仅是一个经济术语,还涉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关乎人民群众对幸福的期盼。二是“矛盾”。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例如,城乡区域发展质量有待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有待改善、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要解决这些矛盾,必须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期盼能否实现、矛盾又能否解决?此次会议给广大人民群众吃了一剂“定心丸”。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次会上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知易行难。此次会议特别强调,要正确认识共同富裕,即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共同富裕应该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下,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

促进共同富裕,分配问题是核心,而完善好、建设好包括养老在内的民生保障则是根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总人口的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比为13.50%。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关于“谁来养”“去哪养”“花多少钱养”等一系列养老问题,相关各方都在寻找答案。

促进共同富裕,养老方面如何实施,答案或许可从《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窥知一二。方案对养老的规划集中在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推进社保制度精准化结构性改革。其中,鼓励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可持续的养老保险体系,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促进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第二部分是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其中,提出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长期照护综合保障体系,探索解决失能失智人群护理难题,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数58%以上。

从这两部分内容来看,健全养老保险体系,金融业特别是保险业将发挥两个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养老金的积累;二是养老服务的提供。

众所周知,我国已初步建立养老保障三支柱体系,但总体发展仍不平衡。特别是第三支柱发展缓慢,对养老保障的支撑明显不足。为健全第三支柱体系,“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广义而言,凡可用于居民养老支出的财务资源,如居民存款、养老理财、养老基金、养老保险等,都属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范畴。目前,我国可用于养老金融的资金规模高达160万亿元,可转换为长期养老资金的金融资产十分庞大。但在供给侧,相应的产品少之又少。

上周,一家保险公司的设立引起了整个养老金市场的关注,解决“产品少之又少”的问题,或可由此展开探索。8月19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发布的《关于拟设立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揭开了“国民养老保险”的面纱。公告显示,国民养老保险注册资本高达111.5亿元,17家参与发起的金融机构包括六大行在内的银行理财子公司持股比例合计达66.81%。从业务范围来看,涉及商业养老计划管理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等。

这家由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携手发起的保险公司,代表着金融业将合力探索养老金融,共同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为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贡献金融力量。

关键词: 养老金融 养老保险 金融业 第三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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