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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推动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 应对人口老龄化

2021-09-15 14:05:25    来源:

9月14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776号建议的答复》称,经商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对于跃敏等10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进行了答复。

国家医保局表示,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妥善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2016年国家组织承德等15个试点城市和吉林、山东2个重点联系省份,统一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重点围绕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管理办法、运行机制等四方面进行了探索。目前,试点总体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效,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负担和事务负担,推动了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拓宽了就业渠道。截至2020年底,首批试点地区参保1.08亿人,累计享受待遇人数136万人。

经国务院同意,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扩大试点的目标任务、主要政策及配套措施,提出力争“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目前,新增试点城市已全部启动实施。

在合理确定参保对象和保障范围方面,国家医保局表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从制度公平属性出发,长远看要覆盖全民。但考虑到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护理服务可及度及群众需求等因素,《指导意见》明确试点阶段,从职工医保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可随试点探索的深入,综合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和保障需要等因素,逐步扩大参保对象范围,调整保障范围。从试点实践看,大部分试点城市参保对象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青岛、南通、呼和浩特等部分城市覆盖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多数地方保障重度失能。

对于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长期护理保险实现省级及以上统筹的建议,国家医保局称,考虑到长期护理保险尚处于试点阶段,目前在地市级层面开展试点,多为市级统筹。国家医保局将在稳步推进制度建立的过程中,认真研究长期护理保险统筹层次问题。(朱艳霞)

关键词: 养老产业 健康服务业 人口老龄化 失能人员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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