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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德之因个人原因 不再担任弘康人寿董事长职务

2022-02-09 10:17:16    来源:

日,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康人寿”)发布公告称,因个人原因,卢德之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此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制作的反腐专题片《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在湖南卫视播出,卢德之作为涉案人员被提及。该专题片讲述的是落马的湖南中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书记、总经理卢案件。卢违反多项党的纪律,涉嫌收受贿赂4.13亿元,挪用公款1.35亿元,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草系统和湖南地区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之最。

专题片提到,卢为了进入“更高级的圈子”,结交弘康人寿董事长、华民慈善基金会理事长卢德之等人。2002年,经卢德之推荐,卢擅自安排长沙卷厂购买6亿余元国债,后因对方公司资金链断裂,导致两亿元资金至今无法承兑变现。

值得关注的是,卢德之虽担任弘康人寿董事长,但并不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据了解,2020年6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就由卢德之变更为周宇航,当时周宇航还未获批成为总经理,仅是副总经理。

弘康人寿是一家主打互联网保险的新型寿险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19日,总部位于北京,在河南、江苏、上海设有分公司。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2020年互联网人身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弘康人寿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的规模保费为76亿元,在人身险公司中排名第十。

据了解,伴随互联网保险新规的实施,弘康人寿的保险业务或将受到较大影响。根据新规,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期间10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和保险期间10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险产品,必须连续4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溢额超过30亿元。弘康人寿日发布的2021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该公司综合偿付能力溢额为14.31亿元。这意味着公司多款产品不能在互联网渠道销售。此前,弘康人寿曾表示,公司会严格按照新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朱艳霞)

关键词: 弘康人寿 董事长职务 卢德之 反腐倡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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