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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发布《征求意见稿》 统一规范 产寿险公司意外险业务

2021-04-15 13:36:46    来源:

日前,银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下发《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剑指意外险经营行为。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这是监管层首次对产寿险公司意外险业务进行行业统一规范。4月14日,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教授吕志勇在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规范对于意外险业务的长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积极的意义,意外险市场长期存在的高费、高价、恶性竞争等各种乱象或得到根治。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稿》针对意外险高费、高价等各类市场顽疾,从精算要求、回溯管理、负面清单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在业内专家看来,《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在于,对定价过高的意外险产品明确了“强制降价”机制。

《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应根据产品的综合赔付率进行定价调整,对年度累计规模保费收入超过100万元的短期意外险产品,如过往三个年度再保险后的平均综合赔付率低于50%,保险公司应及时调整定价,并持续跟踪产品赔付情况。调整定价后的产品应按相关要求重新报送审批或备案。对于连续两年保费收入超过200万元且赔付率低于30%的产品,《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应停售该产品。

除赔付率过低外,意外险的高手续费问题尤为突出。吕志勇坦言,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保险机构利用意外险市场赚钱的意图较明显,为发展业务给予中介公司较高的手续费用。

此次《征求意见稿》通过明确各保单年度的预定附加费用率上限对此加以约束。以个人业务为例,短期意外险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不得超过35%,长期意外险中,期交产品不得超过35%,趸交产品不得超过18%。

保险公司在报审意外险产品时,最高中介费用率超出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10个百分点以上的,需提供总经理签署的书面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介费用率水平的合理性分析等。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首次以负面清单形式,要求保险公司在开展意外险业务时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不得存在11条“禁止”行为,包括捆绑在非保险类商品或服务上向不特定公众销售或变相销售意外险等。

关键词: 意外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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