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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农财险:提升公司保险产品供给质量 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1-08-19 18:29:10    来源:

8月19日,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农财险”)发布2021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称,已根据监管要求完成在售产品问题整改工作。

报告提到,2021年5月14日,华农财险收到北京银保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公司部分保险产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健康保险产品未明确等待期;二是费率调整无调整条件或调整条件不明确不合理;三是精算报告缺少人员签字;四是保险条款表述不规范或存在不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表达;五是保险条款缺少必要的释义。

华农财险表示,公司根据《决定书》要求,于2021年5月17日至8月13日开展在售产品全面自查整改工作,集中整治公司产品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规范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行为,提升公司保险产品供给质量,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各项要求。

另据披露,华农财险上半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5.02亿元,净利润227.64万元,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98.67%。

就近五年经营业成绩看,华农保险盈利并不稳定,且净利润下滑趋势明显。具体来看,2015年,华农保险实现净利润0.25亿元,之后净利润便开始逐年下降,2016年至2019年依次实现净利润0.11元、0.1亿元、0.08亿元、-2.16亿元。直至2020年,华农财险实现净利润0.1亿元。

公开信息显示,华农财险是由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06年1月注册成立的一家全国性综合类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公司共有11家股东,其中4家持股超过5%,均为民营企业,分别为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北京汇欣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9.5%)、西部同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9%)、云南金志农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8.3%)。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经银保监会核定的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等。

(责任编辑:吴静草 )

关键词: 华农财险 保险产品 保险消费者 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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