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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加强对登记机构业务指导 压实机构主体责任

2021-09-29 14:02:03    来源:

9月28日,银保监会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以下统称产品)由注册制改为登记制。

资产支持计划实行初次申报核准、后续登记制度

据悉,《通知》旨在通过明确登记环节、缩短登记时间以及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产品发行,并提高产品发行效率。

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产品登记流程。明确资产支持计划实行初次申报核准、后续登记制度,首单产品由银保监会核准,后续产品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并向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进行登记。保险私募基金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下属机构设立,并向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进行登记。

二是严格登记时限要求。要求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和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以下统称登记机构)收到产品登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登记结果。

三是压实机构登记职责。要求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承担设立产品的合规风控主体责任,强化产品登记内部控制、质量管理和信息安全保护。要求登记机构对产品登记材料完备性、合规性进行查验,加强产品登记工作管理和质量把关。完善登记系统建设,加强登记信息运用。

四是提出相关监管要求。明确产品登记制改革后,仍由银保监会对产品实施监管,并加强对登记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接下来,银保监会将通过加强对登记机构业务指导、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和加强日常监管等方式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加强对登记机构的业务指导,督促其完善工作流程、系统建设和人员管理,扎实做好两类产品业务登记工作;强化登记机构产品登记后风险监测和统计职责,服务于银保监会日常监管。二是压实管理人主体责任,要求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登记质量,提升信息披露市场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日常监管,银保监会将登记情况作为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监管评级的参考依据;对于登记工作不力或存在失误和问题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及时采取有力监管措施,加大机构违规成本。

两大登记机构接连披露配套规则 存续规模超5000亿元

《通知》发布后,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登”)和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资协”)接连披露了相关配套规则。

中保登发布《资产支持计划产品发行前登记管理规则》,简化了相关流程,将此前“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缩减为“5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登记程序”;中资协发布《保险私募基金登记管理规则》,明确基金登记在程序及时效上与债权投资计划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拉平,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流程。

中资协表示,截至目前,共有18家保险私募管理人注册基金3893.29亿元,主要投向医养健康、战略新兴产业及基础设施等领域,呈现出基金形式不断创新、投资领域愈加多元、投资方向日趋前沿等特征,市场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另据中保登官网披露,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保登累计注册资产支持计划41只,注册规模累计1362.78亿元。今年1-6月,中保登累计注册资产支持计划8只,注册规模385亿元。相较去年同期,产品注册数量增长215.38%,规模增长289.95%,存续规模增长312.75%。(吴静草)

关键词: 保险机构主体责任 保险资产管理 存续规模 保险私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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