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关注 >

汕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上限为18366元

2021-10-09 14:59:16    来源:

近日,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我市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相关调整事项进行公布。

通知明确:自2021年10月1日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上限为18366元,即本市上年度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122元的300%,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673元,即本市上年度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122元的60%。

通知要求,参保单位和职工应以职工工资作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构成按《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职工工资高于(或低于)缴费工资上(下)限的,以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为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在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申报。

关键词: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个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