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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 最高可领600万元奖励

2022-08-10 10:22:07    来源: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近日正式对外发布的,并于8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实施细则》显示,为更好地吸引外资落户深圳,经深圳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最高可领600万元奖励。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于2021年2月出台,旨在充分释放企业的动能和潜力,提升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打造全球示范性外资总部高地。据悉,2021年深圳实际使用外资超100亿美元,创历史新高。今年第一季度,深圳实际利用外资超21亿美元,同比增长32%。深圳已成为外商投资兴业的热土,利用外资规模呈稳定增长态势。

《实施细则》就具体的外资分档奖励政策的适用对象、申报条件、支持标准等进行了细化。要求申报单位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登记,已被深圳市商务局认定为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且在上一自然年度纳入深圳实际使用外资统计的金额不低于2000万美元。此次奖励分为三档: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000万(含2000万)—3000万美元的,给予300万元人民币奖励;3000万(含3000万)—5000万美元的,给予500万元人民币奖励;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给予600万元人民币奖励。

据介绍,深圳一直以来积极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据统计,2021年,深圳全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接近6000家,同比增长超30%。目前,深圳已汇集了来自全球超160个国家或地区的企业,其中包括近300家世界500强企业,累计批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超10万个。为了营造更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外资投资环境,深圳正积极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立法工作,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据了解,近日深圳市第三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名单出炉,深圳市行云信息科技、联易融数字科技集团、港华燃气投资、朗德万斯运营管理(深圳)、蓝思旺科技(深圳)、深圳希玛管理集团、普华永道咨询(深圳)、锦胜包装(深圳)共8家企业入围。连同这8家企业在内,目前深圳共认定了43家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包括沃尔玛、华润万家、凯为医疗、麦克韦尔等知名企业。(胡嘉莉)

关键词: 深圳跨国公司 外商投资兴业 国际营商环境 外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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