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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播资讯】南山区2022年公租房认租合格名单

2022-11-22 13:57:01    来源:全关注

关 于南山区2022年公租房认租合格名单的知识大家了解吗?以下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南山区2022年公租房认租合格名单的介绍,希望可以给到大家一些参考,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合格认租人名单

经核查,本次安居南馨苑、山海逸居、冠铭花园、硅谷公寓、众悦家园、安居同乐馨苑、京基御领公馆七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合格认租家庭共25407户(点此前往查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8日。

公示方式:网站公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政府机构”—“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住房服务”—“项目分配及退出公告”)

三、信息校正

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认租申请有异议,请认租人在公示期间内(2022年11月28日18:00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二楼B07室(南山区常兴路162号)提交书面的信息变更或复核申请(现场申请变更的,请注意疫情防控要求)。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四、重要提示

(一)如需放弃本次认租,请认租人在公示期间内(2022年11月28日18:00前)到深圳市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二楼A18室(南山区常兴路162号)提交书面放弃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四)本次公示的合格认租人中,属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应认真核对公示内容中有无相应信息。如公示内容无相应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提交信息变更,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租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五)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非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六)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如有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七)安居南馨苑、山海逸居、冠铭花园、硅谷公寓、众悦家园、安居同乐馨苑、京基御领公馆七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后续选房签约信息,将于近期通过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认租人密切关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政府机构”—“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住房服务”—“项目分配及退出公告”),留意有关信息发布并依时办理相关手续。

(八)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地址:南山区常兴路162号,电话:26493118、26493908(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公示期间11月26日(周六)、11月27日(周日)(9:00-12:00, 14:00-18:00)正常接受信息校正及弃租手续办理。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1月21日

关键词: 保障中心 人民政府 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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